A. 江苏2020年企业退休金上调后,2019年退休还需要重新核算吧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如果是发放临时养老金待遇,肯定会重新进行核算。什么情况下发放临时养老金?什么情况又要进行核算呢?一般来讲主要分为四种原因会导致发放临时性养老金。
第一,社平工资因素。按照全国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退休时需要使用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参数有很多,比如说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缴费档次等因素。
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一般被用来既使用于基础养老金的核算,又使用于本人缴费指数的核算。但是,社会平均工资并不会在过完年之后立马公布,一般都是每年5~6月份公布。
因此,一般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要在下半年重新计算养老金,而且补发从退休当月到养老金理顺时的差额。
不过,全国各地的情况有很多。广东和江苏地区是从7月1日使用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和养老金计算的基数。上海和天津等地是从4月1日使用新的社平工资。黑龙江省则是从每年的11、12月按照预测数据公布下一年的社平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算参数,这样就不会产生这种退休工资重新计算工作了。
B. 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有哪些
江苏省 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已正式出台。
今年的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我省将有91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总体水平与去年基本持平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加之国家从去年起长期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至16%,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又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全年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1000亿元,使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面临较大压力。这样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20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这样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也让全体退休人员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能有更多的获得感。
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去年标准一致,主要考虑是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该部分维持去年标准不作下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缴满15年停缴不是好的选择
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缴费满15年,但不是说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按照政策规定,凡是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缴费满15年必须一直缴下去,除非失业才可以停止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实行自愿参保原则,但缴费满15年后如果一直停止缴费,则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会高,而且每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增加额也不会高,因为基本养老金计发是与缴费长短、缴费高低紧密挂钩的。要享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必须靠连续缴费、持续缴费,同时要按全部工资收入足额缴费,这样才能为自己赢得相对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江苏省人社厅通知原文 :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20/7/7/art_43268_9294438.html
C. 退休金上调.2019.7.16发放到户,2020年啥月发放到户
退休金上调.2019.7.16发放到户,2020年啥月发放到户?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这两种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D. 无锡事业单位2019年11月退休按照什么方法发养老金
你好,无锡市的养老金的发放是根据无锡市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来核算的,虽然你在事业单位退休核算标准应该也是一样的。
E. 无锡事业2019年12月退休按什么办法计算养老金
2019年的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还是在事业单位过渡性退休的时间阶段之内,因为从2014年10月份之后,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这个时候也就是说在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被称之为是事业单位的中人,那么这部分中人可以享受到有10年过渡期的退休养老金的一个待遇。
在这10年当中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计算退休金的办法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采用新办法和老办法将结合的原则来进行,比方说自己最终所能够获得的退休金,如果采用老办法来计算,所获得的退休金较高的话,那么将会采用老办法来计算自己的退休金待遇,反之,如果说采用新的办法来计算自己退休金的待遇相对较高的话,那么就会采用新的办法来计算自己的养老金待遇。
所以说对于2014年10月以后的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来讲,他的退休金的计算方式相对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各个地区它的计算方式都是完全不统一的,有的地区采用老办法来计算,有的地区采用新办法来计算,所以说相对是比较复杂的,再加上这个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实际上很多地区都没有落实到位,因为过渡性养老金的方案,再加上你本身到手的养老金的方案加在一起,都不如,2014年10月之前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待遇高,所以说就出现了这个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迟迟无法履行的这样的一个状态。
但是既然提出来了10年的过渡期限,所以说这10年的过渡期限肯定是不会取消的,而且加上这个过渡性养老金,一定会和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保持相同的一个退休金水平,所以说这就是我们提出过渡性养老金的一个初衷和目的,也就是说不会让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到2024年9月之前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拿到较少的养老金待遇!一定会和之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拿到相同的一个退休金待遇。
那么我们的新办法,实际上它就是跟现在的企业在职职工,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取决于自己的平均缴费指数取决于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和社会平均工资这三个主要条件来计算,当然2014年10月份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将会按着和企业单位一样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形式来给予计算的。
那么这个老办法实际上就是以前事业单位的计算方式,采用自己的职务津贴,工龄津贴,职称津贴,岗位津贴,等各类津贴相加而得出自己的退休金待遇。但是在20 24年9月以后,那么对于所有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会采用新的办法来计算,所以说只有在这10年当中退休的人才会享受到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2024年以后,退休的人员将不再具备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F. 江苏省退休金上调方案
江苏省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G. 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 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左右 确定。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与 适当倾斜 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