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中人退休养老金
退休金发放的标准一般和两个标准关系密切:一个是缴费基数,一个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必须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方可发放养老金)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2. 四川省中人退休金是多少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16号)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下列相关规定。
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办法计算;老标准计算公式为:
A: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根据参保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等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参保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发比例如下:
Gn-1:第n-1年的工资增长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3. 四川中人养老金什么时候补发
待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计发方案和相关参数完善后,再予以结算。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试行兑现后,各级人社部门陆续收到了较多意见,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年度间待遇差异较大。
经认真研究,2019年1月26日,人社厅下发《关于暂按试行前预发标准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30号),决定从2019年2月开始,暂按试行前预发标准预发退休“中人”养老待遇,待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计发方案和相关参数完善后,再予以结算。
(3)四川中人退休金兑现标准扩展阅读
全国还有部分省份没有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待遇计发办法启动待遇兑现工作,部分已经启动了待遇兑现工作的省份也多是只兑现了部分年度或部分地区退休人员,完全兑现待遇的还只是少数几个省份。
先期已启动兑现待遇的部分省份,有的也暂停了2019年当年新退人员的新办法待遇兑现工作,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修正相关参数指标后再行兑现。
机保改革建立了新的养老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改革启动以来,包括我省在内,全国各省都在积极推动,不断完善有关政策。下一步,省人社部门将继续关注兄弟省市工作动态和进展,加快工作步伐,抓紧完成对我省方案分地区、行业、年度的分析验证;
按程序报审后,早日启动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的政策培训和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并在进一步核对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和待遇信息的基础上,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兑现退休“中人”养老待遇,并补发退休次月到启动兑现时的待遇差。这些工作还需要一定时间,恳请广大退休“中人”予以理解。
4. 四川中人养老金何时兑现
什么“中人”?中人分为企业中人,及公务员、事业编制中人,你是哪一种?无论哪一种中人,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了,都有养老金发放,你怎会没有兑现?
5. 四川中人退休金会补发多少
最新中人政策提出2014年10月1日后至2015年底退休的“中人”,每月增加173元至800元左右不等;年金是0元至几十元不等。而2018年退休的“中人”,中级职称、正科级职务每月增加3000多元,中高职称每月增加3800多元,副处级公务员最多每月增加4400多元。
具体计算方法:
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办法计算;老标准计算公式为:
A: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根据参保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等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参保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发比例如下:
Gn-1:第n-1年的工资增长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6. 四川省关于中人退休养老金计发方案已经出台了吗
五险一金当中包括了养老保险,而这其实也是大多数劳动者重点关心的一个保险。专要注意的是在养属老保险当中也分为了多种类型,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而其中我们说的五险一金当中的养老保险,其实主要就是指第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也被称之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该养老保险的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但如果是个体户或者自由业者,自己需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话,那此时的费用就是由自己来承担的。
7. 四川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何时兑现
四川人不断在问这一问题,问的非常频繁、勤奋,告诉你吧没有任何希望了,再有四年公务员、事业编中人过渡期就结束了,2024年全国所有公务员、事业编都统一并轨到企业退休金计算公式了,你还想兑现?渺茫。
8. 川(人社办发2019,30号文件关于中人退休金
尊敬的领导,中人退抄休金15年至18年退休人员差距太大,比如A同志15年退休工龄38年,退休时工资暂按3000计发,B同志17年退休工资暂按3300计发,到19年1月按新计算发放工资,A同志在4000左右,B同志就发了5300左右,我们认为差距拉大了,不附和中央,省上有关经济发展共享精神。希望有关领导重视,谢谢!
9. 四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何时补发2019年七月份能兑现吗
一、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能兑现吗?
目前四川地区已经开始补发中人养老金,同时也有山东、江苏、山西、云南、陕西等地区,已经启动或完成中人待遇计发工作。
中人养老金的理算工作是一项非常麻烦的工作,由于退休中人的基数大,因此核算起来比较困难。目前,我国各地区正在积极的开展中人养老金的理顺工作,相信在2019年我们能收到更多省市地区中人养老金兑现的好消息。
二、中人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我国将2014年10月-2024年10月设为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内。养老金的待遇实行“限高保低”的原则,“限高”即限制新的办法计算退休金的上限,“保低”即保证老方法计算退休金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