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有医疗公费未退休已去世可以领社保金吗
不是领社保金,是结算他的账户,家属领取他账户里的钱。
2. 未到退休年龄人去世,社会保险个人部分怎么退,需要带什么手续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版承人继承。经办权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3. 还没退休的职工突然因病去世,丧葬费应该由单位支付还是社保所支
由死亡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由单位负责办理,有社保局发放丧亡补助。
4. 企业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回承。经办人的身答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5. 机关事业单位己缴社保养老保险、未退休死亡了有什么补偿
死亡后可以领抄丧葬费和抚恤金。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6. 我想知道单位职工在没退休的时候去世了,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
详细情况可打全国社保客服热线:12333
2010-9-13 9:23:53 洛阳网
求助:昨日,宜阳县的武先生来电反映,他朋友所在的工厂破产后,一直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今年年中,他朋友不幸去世,终年57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武先生想帮朋友的家人问问,朋友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应如何处理,能否领取?
帮办:就武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先后走访了市社保局和宜阳县社保中心。
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单位职工,其养老保险金只退还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所有本息,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全部储蓄额的8%计算。
像武先生朋友这样,企业破产后自己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如果出现未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死亡的情况,同样也只全额退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退还的养老保险金该怎样领取?社保部门表示,死者家属应先到所属辖区的县级社保中心申报登记科领取洛阳市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申报表,然后持该申报表到死者生前单位盖章。如果是破产企业,则应去县级工业企业管理机关查询该企业的留守部门。盖完章后,家属持该申报表和死者的身份证、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到县社保中心申报大厅办理相关养老保险金提取业务。
7. 未退休死亡后社保怎么办理手续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家属带死亡人员身份证、存折、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等报村(社区)备案。如有变更发放账号的,另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
领取丧葬费所需要什么资料?户籍注销需要提供吗?夫妻领取和子女领取有何区别?
携带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原件)(由户主或亲属到死亡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办理),结婚证(原件,名字要与身份证上的相同,没有结婚证需提供户口本,没有户口本的提供第一继承人关系证明),领过退休工资的,村里也可以开第一继承人关系证明(打入死亡人员存折),未退休的,需要派出所出具的第一继承人证明。第一继承人关系证明上需要写上全部子女的(打入第一继承人存折)第一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合作银行的个人结算型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次序最好是夫妻领取,无法领取的子女领取。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建议以当地社保局要求为准。
8.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社保怎么办理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直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凭参保人死亡证明,家属带身份证明到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领取完成后,会在社保系统内自动减员。
(8)事业单位未退休死亡社保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社保的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
(依据:社保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本人。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发送个人权益记录。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下列信息:
(一)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损害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信息;
(二)涉及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六章关于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按照此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其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对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建议授予其执业资格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二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机构和专户管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情形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查处:
(一)将应征和已征的社会保险基金,采取隐藏、非法放置等手段,未按规定征缴、入账的;
(二)违规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以外的账户的;
(三)侵吞社会保险基金的;
(四)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互相挤占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挤占社会保险基金的;
(五)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的投资运营政策的。
9. 还没退休就去世了,已缴纳的社保钱怎么办
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还没退休就去世了的,其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应该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其基本生活是有保障的。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养老金,首先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当个人账户储存额变为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说,退休人员无需顾虑个人账户储存额剩余多少,国家将确保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充分体现了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担当。
10.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去世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报丧通知流程
1、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其直系家属或子女需在医院办理死亡证明文件,在家里去世的,要到当地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死亡证明,也可以在原单位政工人员的陪同下办理(方便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口头打电话或出具死亡证明通知原单位领导。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个人医保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注销死者医保个人账户的同时,其余额按照法律程序继承。继承者需填写申领书,自己的银行账号,凭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在医保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