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现在做保安,公司给交的社保,到60岁后我们能领到养老金吗
楼主,你好,社保只要累计交满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啦。
㈡ 银行保安60岁退休嘛
根据复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制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㈢ 北京银行当保安有退休金吗
你缴纳养老保险,满足15年,到法定年龄,可以办理退休,关键是你缴纳没有缴纳养老保险
㈣ 护边员到60岁以后给退休金吗
关键是这个护边员单位里给他缴纳过养老保险吗,如果是单位里给交过,六十岁退休拿退休金是必须的 如果是没有给缴纳,是不可能有退休金的。
㈤ 保安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㈥ 是不是过六十岁有退休金
是的,过了六十岁就可以领取退休金,但是前提是在交满十五年养老保险的情况下。或者是农村一次补缴满额。也可以六十周岁领取养老金。
㈦ 当过兵的人60岁以后有养老金吗
对参保的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军龄视作缴费年限,并专加发优待养老金。复员退属伍军人养老金计发办法为: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账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平均缴费额加上第一档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今后,该标准由省里适时统一调整。
你按当地养老金缴费标准再交3年即可,如果不到40岁还可继续交,交的年限越长、交费档次越高,退休时养老金拿的越多。检举
㈧ 门卫工作多少年可以拿退休工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15年。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答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㈨ 是不是所有的老人过了60岁以后都有退休工资
职工退抄休必须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