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养老保险可以转到北京吗
外地到北京就业,其养老保险可以随本人转移到北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外地退休社保转入北京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Ⅱ 外地社保转入北京的问题
1、目前北京能接收外地社保的,不过如果你原来的社保是在户口所在地,就没必要转到北京来了,因为以后退休还是要转回去的。可以在北京重新办理,你原来的社保算暂停,等以后把北京的转回去的时候缴费年限可以合并。
2、转回的社保可做中断,暂时不再缴纳社保相关费用,如果硬要交的话,肯定是自己承担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在北京提出转移申请,社保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社保局出具接收函,天津社保局收到接收函并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成功后北京社保局出具通知书告知。具体参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Ⅲ 外地退休职工可以把养老保险转到北京吗
1、已经领取养老金了,不可以办理关系转移的:
具体详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每年检查时社保都考虑到了异地居住人员的验证问题,届时你可以要求原单位向你们北京的地址邮寄《协查函》,由所在地社保机构或者居委会协助原地核查,并将有关材料寄回原单位即可
3、异地居住时请注意提前向原单位说明情况,及时办理异地居住手续,顺利处理头疼脑热时住院费用的报销事宜
具体手续要看当地的规定了,各地由各地的政策细节要求
祝好
Ⅳ 外地社保能转入北京吗
如果你户籍在北京的话是可以转回来的,以海淀为例(一)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前提:a) 被转入人员必须为北京市户口。b) 接收单位是海淀区参保单位,或在海淀区职介中心、海淀人才个人存档人员。 二)养老保险基金办理转入手续: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再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三)确认外省市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到帐手续:1.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15天后,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转移单,到我区社保中心二层财务部14号窗口查询,如基金已到帐,打印《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2. 无参统单位,可选择职介或人才个人缴费,合并个人帐户事宜请咨询职工介或人才。3. 用人单位持《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异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及各年缴费明细(缴费记录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被转入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表(二十二—2)一份,到区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或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补填。4. 被转入人员未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所有材料由本人保存。5. 被转入人员未在我区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持我区社保基金财务开据的《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到参保区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四)随军家属养老保险转入须知:1. 军人转业、配偶有参统单位或是个体工商户可转入地方。2. 调动进京随军家属:凭本人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注意:只转移养老保险金额,本帐号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3. 无业进京随军家属:到职介中心“随军家属”窗口新建档案后,凭本人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五)确认部队转入养老保险基金到帐手续:1. 部队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7天后,携带由部队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到社保中心二层财务部14号窗口查询,如基金已到帐,打印《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2. 军人转业,配偶无参统单位,可选择职介或人才个人缴费,合并个人帐户事宜请咨询职介或人才。3. 配偶有参统单位,被转入人员确认在本区参加养老保险,持《异地转移养老保险证明》(一式二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情况表》及《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缴费明细记录)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表(二十二—2)一份,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或分中心办理个人帐户补填(若配偶养老保险转入部队时随其转出基金中有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一并交上)。4. 被转入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所有材料由本人保存。
Ⅳ 外地的社保能转到北京来吗
可以。
但是需要有北京社保账户。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5)外地退休社保转入北京扩展阅读:
外地户口在北京退休要满足三个条件,
1、全国范围内交满十五年、
2、在北京交满十年以上社保;
3、最后一个参保城市是北京。
如果退休前最后一个参保城市是户籍地,那么就只能在户籍地退休。
转移:先到在转出地开具社保缴费凭证,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
Ⅵ 异地退休老人能把医保关系转到北京来吗
可以。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Ⅶ 外地职工退休后落户北京,社保怎么转可否享受北京市退休职工待遇
无法转社保。不可以。
外地职工如果户口不在北京,无法转社保,只能在工作所在地退休,在本地享受退休医疗待遇。
参保人退休之后,迁居到新的地址依然按照原来参保地的待遇发给,不再办理转移。非京籍人员将社保关系转入北京后,如果要享受北京市的退休待遇,需要继续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需在本市实际累计满10年。
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7)外地退休社保转入北京扩展阅读: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要求规定:
1、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2、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3、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Ⅷ 在外地转入北京的社保当时按外地政策没转个人账户的前,退休时怎么算
退休时间按照当地政策执行,如果你在北京缴纳社保的时间长,且达到了北京退休政专策的年限,属那么就可以按照北京退休,如果缴纳年限不够,就会按照缴纳年限最多的城市来执行退休金的发放,如果在那个城市也不够年限,就会按照你户籍所在地执行退休
Ⅸ 异地社保转入北京问题
1、目前北京能接收外地社保的,不过如果你原来的社保是在户口所在地,就没必要转到北京来了,因为以后退休还是要转回去的。可以在北京重新办理,你原来的社保算暂停,等以后把北京的转回去的时候缴费年限可以合并。
2、转回的社保可做中断,暂时不再缴纳社保相关费用,如果硬要交的话,肯定是自己承担。
3、按目前的政策,北京社保等你离开北京回到四川就能转四川的。还有可能就是过几年社保政策变好之后就全国统一个社保号直接统筹了,那样更好。
Ⅹ 退休外地医保转入北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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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要退休了,退休后社保关系包括医疗保险不可转移。
耐心等着吧,人社部承诺今年就解决退休人员,医保异地结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