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金能跟户口转移吗
如果是指退休养老金,无论户口迁移致何地,退休人员退休关系迁移不走(任何一个地区不接受),关系走不了退休养老金必然还由退休地发放。
Ⅱ 本人有两个户口 从一个户口转到另一个户口 养老保险有问题吗
没有。
养老金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
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
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Ⅲ 已经退休人员想把户口转移到另一个城市,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也想一起转可以吗
据我了解如果是省内的迁移可能医保就医能报销,也不用转,养老金也不用转,异地持卡领取即可。省外迁移都转不了,户口要看所在省或城市的具体政策。住院医疗可按医保政策报销。
Ⅳ 原来两个户口,消除一个,原来户口上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您好,是可以退还的。退休的时候才能退还。
领养老金与户口无关,只要缴纳养老保险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发放是打卡的,只要卡不被注销,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
不过我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领取养老金是要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办理的,那领取养老金的户口注销了,就不能领取养老金了,后果应该自负。
Ⅳ 一个人两个户口注销一个想把注销户口上旳退休金转到未注销旳户口上可以吗
你这种情况非常特殊的,你可以到当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去问一下。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
Ⅵ 退休后户口迁移养老金怎么办
1、目前的情况,社保还没有联网,只能是在哪里退休,在哪里拿退休金,银行是可以异地取款的,可以在居住地的同一银行营业点去取款。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人社部2014年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号)文件第43条的规定:
(1)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
3、当事人户口迁移后,在异地就诊的,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并经过经过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批准,且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的,才可以回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医保待遇;
4、具体需要办理的程序及证件、资料,可以带上上述证件,事先咨询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国家根据以下四种情况做出了规定:
1、 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就在当地领取。这个不用多说。
2、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在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可以领取养老金。比如:小芳的户籍所在地不在北京,但是她在北京累计缴费满10年,也是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的。
3、养老保险不在户籍地,且所在工作地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缴满年限地领取。就是说在多个城市缴纳过社保,退休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未满10年,那就倒回上一个缴满10年养老保险的城市领取养老金。
4、养老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多地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那就回户口所在地领养老金。
如果可以,还是尽量在大城市退休。因为你交保险的时候用的是发达城市的标准,领钱的时候享受的却是不发达城市的待遇,每年的养老金上涨幅度也较低。
Ⅶ 同一个人有两个户口,他所交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从一个户口上转移到另外一个户口上吗
问:同一个人有两个户口,他所交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从一个户口上转移到另外一个户口上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国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流动到省外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对于很多网友关于如何转移等细节问题,一般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上述情况只是针对于一般正常情况下的转移办理手续,对于养老保险的部分转移体现出政策制定者改革的决心和努力,但尚不彻底,是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下的“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