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岛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今年有望涨到1100元
目前的600元、760元、920元三类将上调到800元、950元、1100元
晚报讯 从正在召开的省“两会”上传出好消息:我市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有望提高到1100元。昨日,市人社局副局长耿成亮在“网络问政”中也谈到,预计2011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具体标准待省政府正式发布后实施。
『贰』 青岛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5月3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七区1910元,三市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七区19.1元,三市17.3元。新标准将于6月1日起执行。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80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910元、1730元、15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1元、17.3元、15.5元。
『叁』 青岛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
『肆』 青岛市妇女退休19.5年工龄最低工资待遇
一、离、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劳动者在原单位离岗退养领取内退生活费,又在新单位就业的,只要劳动者在新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就应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
三、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因为离岗未上班,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所以不享受最低工资保护。
『伍』 2016年青岛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6月1号起,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其中青岛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17.1元;
2、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15.5元。
『陆』 青岛市市南区退休最低工资是多少我投了十五年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完善之后,国家不再规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通过规定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涉及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诸多因素,很多具体数据不确定,是无法计算当事人退休可以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柒』 今年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七区底线610元五市底线540元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报酬。
任何用工单位和任何劳动关系之间,均不得违反执行。按照新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青岛市七区由从去年元月1日起执行的每月530元上调为610元;五市由从去年元月1日起执行的每月470元上调为540元。此外,非全日制的小时工资标准,将由该市自行确定。
『捌』 青岛市职工最低基本工资是多少
青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市内7区调整为760元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08年上调,市内七区最低工资调整为760元、五市最低工资为62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新华社1月15日报道,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收入。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08年上调,市内七区最低工资由610元调整为760元、五市最低工资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14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青岛实际,公布了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10元调整为760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7元调整为7.5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8元调整为6.5元。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工资标准。
中央、省、部队驻青用人单位和外省、市驻青用人单位执行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玖』 青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3〕39号),调高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全市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1240元、1100元调整为1380元、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13元、11元调整为14.5元、12.5元。 月最低工资:六区1380元 四市1220元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从3月1日起,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调整为1380元,增幅为11.3%。 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20元,增幅为10.9%。 小时最低工资:六区14.5元 四市12.5元 此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一同出炉: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5元,增幅为11.5%;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2.5元,增幅为13.6%。 根据相关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者。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相关解读: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哪些项目? 根据《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87号)第六条规定:“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⑴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⑵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哪些企业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具有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不能将此作为工资发放的标准。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应履行哪些程序?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工资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⑴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期限、涉及职工人数。⑵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驻市内三区中央、省、市属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企业需延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上述要求重新报告。 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如何处理? 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88号),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