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厦门自由职业怎么交社保
如果是厦门本地户籍可以直接去厦门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业务,没必要找公司代缴。找代理是要花代理费的,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
外地户籍准备在厦门长期居住,没办法缴纳社保,才会找代理缴费。
『贰』 灵活就业人员到60岁社保只交了10年能办退休吗
到退休时要交满十五年社保才有退休金,不足十五年不再交社保的到退休时只能拿回你所交的全部社保金加利息,无退休金丶
『叁』 厦门市4050社保
厦门4050社保补贴如何办理?
1.女满40周岁以上,男满50周岁以上,具有厦门户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可到辖区社区居委会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认定。需提供:单位或户主雇佣证明、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代扣银行账号、交纳社保费的单据。(具体手续向社区居委会咨询)。
2.凭认定完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4050”补贴对象参保手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个险都必须参保。
3.每个月都必须到银行打印当月交纳的社保费单据。
4.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七个工作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补贴,凭缴费单据、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银行账户,由街道汇总后,将社保补贴直接划拨到个人银行账户。
厦门4050社保补贴办理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5、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4050社保补贴多少?
“4050”社保补贴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具体标准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数据为准!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享受时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所以,因故未享受满规定期限的人员,可以继续申请享受剩余期限的补贴。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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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厦门自由职业者可以自己缴纳养老社保吗
可以的,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带身份证,银行存折,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办理就可以了.一般为两个险种:养老保险和医保.
『伍』 灵活就业人员交自己交了社保,退休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那么达到退休年龄以后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这个问题特别适合我回答,因为我的工作就是养老保险的缴纳,退休人员的办理以及丧葬费的领取等。
灵活就业人员都是自己给自己交纳养老保险,因为没有单位,所有的费用都是自己来承担,我们先来看一下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需要什么条件。
好了,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如果你在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方面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陆』 我在厦门单位上班,单位交了社保,来之前在老家交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退休时怎
如果两地的缴费时间不交叉的话,退休的时候,可以把两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合并在一起计算。
『柒』 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多大岁数可以办理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目前实施的是女性50岁或者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的规定。
因此,女性的退休年龄很复杂,但是男性是统一的。但是,随着国家推行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我相信年龄规定会慢慢统一。
『捌』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吗有何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保险和企业职工交纳的保险是一种保险,而且不要搞混了。
《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承担养老保险费用。既然是一样的保险,我们退休待遇计算公式就一样。
退休之后两者的待遇计算是完全一样的,包括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主要问题还是企业缴纳社保一般时间较长,缴费基数也较高。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99%的人都会选择60%的最低缴费基数。所以,实际情况就是多数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会比灵活就业人员待遇要高一些。
『玖』 最新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
截止2020年1月22日,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该文第三条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9)厦门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社保吗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