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是会上调养老金的!
人社部与财政部已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将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江苏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地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其中上海市人社局已于4月26日发布消息,全市从2017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Ⅱ 苏州今年企业退休工资是怎么调整的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今年2018年继续上调退休工资,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因素影响,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具体细则预计要等全国人大会议以后才会出台。
Ⅲ 苏州市退休工人加工资2016
根据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上调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缴多得”的激励原则,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综合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苏州市的退休工资调整,以苏州市人社局公布的调整细则为准。
可以到苏州市政府网或者苏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
Ⅳ 苏州今年退休金调整政策何时出台
2018年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8〕16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 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