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两地参保在哪里退休
参保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回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答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社保两地都超过10年,你自己选择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总之不能两地同时享受养老金。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合并,然后在该地办理退休,你自己可以权衡,也同时向两地社保局进一步咨询确认。
⑵ 在异地交纳社保,退休后工资在哪领取
原则上,你在哪里办理退休,就在哪里领取退休费,按照规定,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不足10年的,应该转移到缴纳满年的社保部门办理退休,各地都不满10年的,应该转移到你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⑶ 在跨省两地同时参加了社会保障,并都缴纳了社保费都满15年以上,退休金如何领取
首先只能在一处抄办理袭退休手续,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
以河北为例,根据《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140号)第二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不能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养老保险关系并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同一养老保险制度内存续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按照人社部发〔2009〕187号要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对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同时存续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出台之前,经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做暂停处理,个人账户予以封存,待国家出台相关衔接办法后再做相应规定处理。其它地区按照当地的要求。
⑷ 两地都交了养老保险,最后在哪退休
交费时间不重复,将来转无锡的回老家合并,然后在老家办理退休
只能在一个地方办理退休,并且养老保险需要交费满15年才能办理的,不是10年
⑸ 两地交社保到哪退休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140号)第一条规定:
(一) 在省内两地以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同时领取多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停发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本人选择一个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其他待遇领取地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已经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退回。
在省内和外省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一经发现,先停发其在我省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由本人选择待遇领取地并做相应处理后,恢复或终止在我省的养老保险关系。
(二) 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又按特殊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保留最早享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待遇,以后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予以清理。其中,个人出资缴纳养老保险费扣减已经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后一次性退还本人,单位或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并入养老 保险统筹基金。
(三)已经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又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从其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时起停止并退回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个人缴费部分退还本人后,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 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退休费,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由本人选择享受一项养老保险待遇,重复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退 回,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退还本人后,清理相应的养老保险关系。已经参加并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又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 本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重复参保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等条款处理。
⑹ 两地交社保退休在哪退
退休的原则是:
户口所在地优先;
工作10年以上的地方可以选择;
最后一个工作10年以上的地方优先。
⑺ 两地同时交社保如何退休
两地同时交社保限一地领养老金很多网友反应一直同时交二份养老保险养老金仅限一地领取有网友留言,很多下岗失业人员跨省就业的同时,老家的养老保险自己还在交,到退休时不知该怎么转回去,缴费年限怎么计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答复说,这种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情况确实存在,一边是按国家规定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另一边是怕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所以自己垫钱在老家接着缴费。目前,这种情况是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例如你选择在深圳继续就业并参保缴费的话,你可以在深圳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把老家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过来。这样,你老家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你本人,两边同时缴费的年限只计算一边,不重复计算。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就业地同时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边都满15年,两边都办了养老金领取手续。这样的话,就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医保卡全国通用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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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同时在两地交社保退休怎么办
退休后不来再缴纳基本医自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8)跨省两地交过社保退休在哪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⑼ 同时在两地交社保退休怎么办
社保不可以两地同时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如果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将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简单来说,参保人在两地以上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参保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所以,如果你在两地同时缴纳社保,那么是要申请跨省合并的。申请以后,将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申请跨省合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建立的可认定参保人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式调入人员还需提供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调入手续。
⑽ 社保在两个地方交怎么退休
同时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被查到是需要将其中之一报停的。如果没有被发现在退休后也是可以发现的,那时不能领取两份退休金。
退休待遇核算时要把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缴纳的社保进行合并计算,同一时间段内重复缴费的,要退掉一处社保。
两个地方参保的,缴费时间没有重复的,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参保期间缴费时间有重复的,个人账户合并,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重复缴费期间不重复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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