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海省西宁市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退休金的计算公式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关键是你要知道自己的单位是按照什么基数给你缴纳的,就容易算了。另外网络上搜索个养老金计算器吧,那个算着方便。
Ⅱ 今在大集体退休一月工资是多少
大集体、国企、个体参保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退休金的计算都是一样的。
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你缴费年限的多少、每年缴费档次的高低、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水平等因素,而非单纯的职工平均工资。
Ⅲ 大集体31年工龄今年退休能开多少钱
养老金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专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属÷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Ⅳ 2017年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多少
每个人情况不一样,所以其养老金自然是有差别的,这个不是固定、统回一的数字答,并不能一概而论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Ⅳ 青海省退休金如何计算 本人1978年工作,一直在参保,今年退休能领多少退休金谢谢!
退休金是指养来老保险金自,计算方式如下:
一、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注释】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释】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三、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Ⅵ 03年退休的大集体补偿金是多少钱
这个补偿金制度是各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如果你有下岗证明的话,可以拿着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问一下,看看。
Ⅶ 青海省西宁市职工退休金如何计算的
退休金的多少取决于你的缴费年限、每年缴费的档次、个人账户金额及利息、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至于计算方法各地都是一样的。
Ⅷ 跪求!青海省企业退休金计算方法拜托各位.
如果你确实是1975年参加工作的话,跪求实在担当不起,1975年我还没有出生,呵呵。
我找到青海退休养老金的发放及计算方法的通知,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自己做计算。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1998]78号)的规定,现将《青海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与青政[1998]78号文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青海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99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的职工,从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下列公式计发基本养老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州、地、市,以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数(下同)。
——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办法为:以职工本人1994年至退休上年的历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与其同一年当地或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比率的平均值,乘以退休上年当地或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式为: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4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1994年当地或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995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当地或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996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1996年当地或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n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n年当地或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n-1993)}×n年当地或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n指职工退休上年年份)
——调节金:近几年退休的人员中,按新办法(青政[1998]78号文规定,即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项之和)计算的养老金如低于老办法(即青政[1996]4号文规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员的计发办法,其中个人帐户储存额计算到1998年底)计发的养老金,按低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增设调节金。随着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增加,调节金将逐步冲销。
因某种原因单位和个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缴;未补缴的,在计算调节金时,每累计欠缴一年,按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比例相应降低一个百分点。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0%;超过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10%的,按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0%计发月基本养老金。
示例一: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
某职工,1964年参加工作,1999年退休,其间1994、1995、1996、1997、1998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为375、450、486、535、525元,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415、479、557、590、630元;假设该职工退休时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那么,该职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375/415+450/479+486/557+535/590+525/630]÷5]×630=560.7(元)
示例二:月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1.甲职工,1964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底的月基本(标准)工资为419元,各项补贴67元,1999年6月退休,个人帐户储存额为2773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经计算为560.7元。该职工退休时工龄为34年另7个月,1995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1年另1个月,1998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预计为630元(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1)按青政[1998]78号文规定的新办法计算: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630×20%=126(元/月)
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120=2773÷120=23.11(元/月)
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560.7×1.4%×31.08=243.97(元/月)
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26+23.11+243.97=393.08(元/月)
(2)按青政[1996]4号文规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员计发办法计算:
1995年底基本(标准)工资×退休费比例+各项补贴+1998年底个人帐户储存额÷120=419×95%+67+20.08=485.13(元/月)
新办法比老办法低92.05元/月,该职工基本养老金在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92.05元/月的调节金,即: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26+23.11+243.97+92.05=485.13(元/月)。
2.乙职工,1968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底的月基本工资为465元,各项补贴64元,2003年6月退休,个人帐户储存额为6700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经计算为772元。该职工退休时工龄为35年另1个月,1995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7年另7个月,202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预计为765元(假定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1)按青政[1998]78号文规定的新办法计算: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765×20%=153(元/月)
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120=6700÷120=55.83(元/月)
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772×1.4%×27.58=298(元/月)
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53+55.83+298=506.83(元/月)
(2)按青政[1996]4号文规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员计发办法计算:
1995年底基本工资(标准)工资×退休费比例+各项补贴+1998年底个人帐户储存额÷120=465×100%+64+22=551(元/月)
新办法比老办法低44.17元/月,该职工基本养老金在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44.17元/月的调节金,即: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53+55.83+298+44.17=551(元/月)
Ⅸ 青海省对大集体养老金是否有补贴
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人网-养老保险 日期:2013-02-18
发文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青办发〔2010〕39号
发布日期:2010-05-24
执行日期:
各州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武警青海总队:
《青海省农村收区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试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至县) 2010 年 5 月 24 日
青海省农村牧区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补贴试行办法
为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基层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青海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 17 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的若干意见》(青办发〔2008〕49号)的有关规定,本办法补贴村干部的范围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现任建制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 3000 人以上的大村包括副书记)、村(牧)民委员会主任( 3000 人以上的大村包括副主任)、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村文书或会计、村妇代会主任、村团支部书记。享受补贴的人数, 3000 人以上的大村控制在 5 - 7人, 3000 人以下的小村控制在 3 - 5 人。
二、补贴标准
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村(牧)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年补贴500元;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副书记、村(牧)民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村文书或会计、村妇代会主任、村团支部书记,每人每年补贴 400 元。
缴费补贴资金全额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实账管理。已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并参保的村干部,其缴费补贴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的村干部,由所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补贴记入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新农保制度实施后,将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缴费补贴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三、补贴办法
本办实施时,在职的村干部在任职年度享受缴费补贴;离任村干部从离任次年起停止缴费补贴。
村干部年满 60 周岁仍继续留任现职位的,继续给予缴费补贴,从离任的次年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OO9〕63号)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
四、审核程序
(一)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享受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青海省 市(州、地) 县(市、区)农村牧区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费补贴登记表》(附
件),经本人签字,村委会盖章。
(二)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青海省市 (州、地) 县(市、区)农村牧区村千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报县(市、区)组织和民政部门审核。
上报材料包括:
1、《青海省 市(州、地) 县(市、区)农村牧区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登记表》;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员户口本复印件;
4、参保人员任职批复或当选证书复印件;
5、参保人员公示情况说明书。
(三) 经县(市、区)组织和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 由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五、经费筹集
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80%,各地财政承担 20 %。缴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按新农保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六、附则
村干部的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条件等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09〕63 号)执行。
七、其他
(一)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2010年起实行。
附:青海省 市(州、地) 县(市、区)农村牧区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登记表
附件下载
Ⅹ 青海省2019年退休时按照多少的平均工资计算
按照青海省2019年公布的2018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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