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人员可以在假释期间办理退休金吗
1:参加社会养老保来险的人源员在退休前犯罪服刑期间(不包括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若缓刑被撤销收监狱服刑的、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缓刑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暂予监外执行至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原来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2. 假释是否有退休工资
没有。假释是属刑期内的。按规定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期满后就可以享受了。
3. 假释人员在企业工作是否可以交纳养老保险金
假释人员在企业工作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根据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4号)的规定,假释的罪犯,在实行社区矫正期间,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其它普罗大众同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依据
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司发〔2014〕14号
四、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
(四)落实社会保险。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再就业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的,可按规定领取相应基本养老金,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医疗保障政策,享受相应待遇。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假释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对于公民的养老保险的处理,公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专定进行处理。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 退休人员可以在假释期间领退休金吗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6. 请问服刑期过半假释在外面服刑有养老金吗
有没有养老金是看你有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时候有交纳养老保险金,老了以后就有养老金,跟你服刑没有什么关系。
7. 假释期间到法定年令是否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奍老金
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劳社厅函[2003]315号
江西省、广东省、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你们关于劳社厅函[2001]44号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8. 退休养老人员在假释期间能领取养老金吗
您好!根据劳社厅函(2003)315号文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谢谢阅读!
9. 企业退休职工判有期徒刑后因身体原因假释还给退休金吗
刑满后按判刑之前标准继续发放养老金并参加以后年度的养老金调整。
10. 93年犯罪,判7年实刑,97年假释,现退休,工龄应该怎样算
工龄应按参加工作至退休时间,减去实际服刑时间,也就是减去3年。依据是:
劳动和回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答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这是全国通用的)
劳社厅函[2003]315号
江西省、广东省、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你们关于劳社厅函[2001]44号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00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