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后返聘工资标准
退休之后返聘工资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以和单位协商。
2. 退休员工返聘工资一般是原来的多少
退休后返聘和单位之间成立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工资不受集体合同、最低工资、同工同酬原则的限制,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
(资料来源:网络:退休返聘)
3. 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标准有哪些
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如果最低工资1560元,是职工实际拿到手的数额不得低于1560.但退休返聘人员不受这个限制,工资哪怕是1元也是不违法的。
4. 招聘已退休人员需要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也指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由此可见,退休职工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被返聘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王大爷作为退休人员已经退出了劳动者队伍,在目前的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其必须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
当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聘人员有权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6.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如何计算
1、返聘退休职工每月所支付的工资,和在职人员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一样,即工资-3500后计税。未到起征点,无须纳税,但须做明细申报。
2、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6)聘用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7. 我们公司聘请退休人员,请问退休人员的收入是工资还是劳动报酬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的收入是劳动报酬,因为用人单位和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已不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个人所得税应按照税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7)聘用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扩展阅读:
退休后被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保护
1、、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看,最低工资标准是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
因为已退休人员在法律上已不再把他们看做是劳动者,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之内,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当然,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与返聘单位协商,要求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2、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因为离岗未上班,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所以不享受最低工资保护。
8. 退休人员返聘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
退休人抄员返聘,不是劳动关袭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受最低工资保护,劳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9. 退休人员返聘 最低工资标标准
退休人员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受最低工资保护,劳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10.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如何列支
问: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列工资薪金支出还列劳务费?如劳务费支出,要地回税开劳务答发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