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己经领取退休金还可以交社保吗
已领退休金了,说明己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了,就是以后享受劳保待遇了,所以不能再交也不必再去交社保了。
2. 己经领取退休金还可以交社保吗
已经领退休金了不可以再交社保了,如果医疗没有买够的,可以继续买。
3. 养老保险就是社保吗交了15年才能领退休金吗
养老保险就是社保,必须要交15年才能领退休金。
4. 法定退休年龄到了当月还要交社保吗
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到退休年龄的当月为止,次月开始领取版养老金。
5. 是交了社保退休后才能领退休金吗
只要社保缴费满15年,那么在退休后就一定可以领取养老金。因为,按照国家版规定,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权要求就是15年。但也因此,出现了另一种声音:反正只要缴满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那之后是不是就不用再续缴了,省的多交的钱领不了浪费。但实际上,事情可没有这么简单!首先,我们得知道: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是由退休年龄、参保地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累计年限、养老金基数、个人养老金账户等多个因素决定的。所以交社保年限越多,工作时间越长,退休后的养老金就越多。
6. 妈妈已经领退休金了,还要交社保费
肯定是电话诈骗已退休的根本不用再交社保。
7. 2020.4份交社保领退休工资今年还需要认证吗
社保缴费年限和年龄满足了办理退休手续的要求,正常办理好退休下一个月内就能领取到养老金。办理容退休手续时就包含了养老金领取的资格认证,所以今年就不必再资格认证了。另外认证周期是不超过十二月,明年注意下别逾期,逾期会给自己找麻烦的。
8. 领退休金当月还要交社保吗
退休职工是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以退休当月职工个人是不缴属于个人承担的专社会保险费。但是,下面属两种情况不在此例:1、要从执行之月起算退休。职工达到退休条件,经劳动部门批准退休,都是从你达到退休条件的次月起执行,不是批准的当月就退休了。2、由于结算时间的差异,你退休当月领取的工资属于上月的。
9. 女员工到了50岁,社保还能继续交吗想领退休金公司要办什么事项还是只要给她退社保就行了
女员工到了50周岁,合同自然终止,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可以办理退休,如果缴费不足15年,合同自然终止,公司没有义务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本人把养老保险转移到户口所在地,补缴后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9)领退休金还交社保吗扩展阅读:
社保转移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