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交了养老保险交满了,没到退休年龄去世的话,养老保险怎么退能退多少
1、根据现行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如出现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等特殊情形可以申请养老保险退保。具体退保手续根据各地政策规定执行。
2、会全额退还的
拓展资料: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参保个人死亡后,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3、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 个人所交社保如果没到退休年龄死了怎么办
一、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当事人去世(不论退休前后),则其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注意个人账户余额只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金额的40%),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话,由社保机构同时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
二、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2)个人交社保未到退休年龄去世了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等项费用的手续,同时终止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江苏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将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发放到已故离退休人员现有工商银行的个人储蓄帐户,即原先的退休工资卡。所以,原先在工商银行的退休工资卡需妥善保管。
以上内容可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科电话咨询。
政策依据:
1、“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代发养老金的通知”劳部发[1996]371号。
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
3. 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请问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就过世了,这钱是怎么算的,交满15年怎么算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一般是本地平均工资的60%交,只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分统筹基专金和个属人帐户,如果交纳未到15年就过世,只有个人帐户部分属于自己,可以取出来,统筹部分就不是自己的了,如果交纳满15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养老金了。
4. 社保账户全部是个人缴费,未到退休人去世,社保怎样退费
社保账户为个人缴费,未到退休时人去世,其社保是不能退费的,属于个人账户的是可以被其遗属继承的,且养老保险基金会给予遗属一部分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出国(境)定居的,由本人持出国(境)定居证明或辖区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属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其个人账户总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死亡的,由其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持参保人死亡或火化证明、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参保人生前所属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手续。继承额为参保人个人账户总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个人交社保未到退休年龄去世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5. 个人交社保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怎么办
如果是在上海,那么个人交的养老金帐户部分是可以提取的,带好死亡证明和内代办人身份证、容户口本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帐户终止。医保个人帐户的话,也是这样的,自己交的那部分,如果没有用完,那么也是提取的,带好死亡证明和社保卡和代办人身份证,在养老帐户终止45天后至医保中心办理
6. 个人交的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个人交的能全部退回来吗
交了社会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纳的钱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7. 个人缴纳社保没到退休年龄过世有赔偿
未到来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源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8. 交养老保险如果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龄就去世了,或者刚领就去世了。。那怎么办
参保人去世,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并且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所以,已经交的社会养老保险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退还个人交的那一部分。
(8)个人交社保未到退休年龄去世了扩展阅读:
如果参保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额为本人死亡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如果是参保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账户继承额=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后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月养老金×已领取养老金月数。
注:按男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71.5岁才能领完。按女性50岁退休计算,领自己的钱,在66.25岁领完。
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在退休之后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以继承。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缴费单位和继承人本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