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公司可以无理由劝退吗
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本就应该正常的退休,如果公司给你无理由劝退也应该正常,因为到年龄退休,不需要理由。
Ⅱ 没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了,企业可以辞退我吗
没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就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企业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Ⅲ 企业可以辞退即将退休的老员工吗
现实困惑
刘某是一家陶瓷厂的老员工了。50年前,陶瓷厂刚创办的时候,年仅17岁的刘某就成为该厂第一代员工。50年过去了,陶瓷厂也由一开始的小作坊发展为几千人的大企业。顺应改革潮流,陶瓷厂也压缩编制,裁减职工。刘某作为元老级职工,也会被裁减吗?
律师答疑
陶瓷厂不能辞退刘某。这是对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条款。老年人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着与年轻人一样的竞争压力,但就其自身条件而言,老年人有着太过明显的劣势。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条款。本案中,刘某作为老职工,如果被辞退,再就业的可能性不大,其社会保险以及基本生活来源无法保障,刘某的生活就会陷入困境。对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在陶瓷厂工作50年了,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刘某不能被辞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理荟萃
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但是在这两种情形下,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况。
Ⅳ 劳动保障己快到退休年龄了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1、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2、法律内依据:《劳动容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 企业可以辞退50岁以上55岁以下不能进社保的女职工吗
第一,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和单位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没有任何赔偿,缴费不足15年的,由本人自己缴费,缴满15年办理退休,前提是,职工在职期间,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补足所欠社会保险。
第二,已经退休的职工,在单位上班,不能缴纳任何保险,也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者用工协议,解除合同,也没有补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Ⅵ 退休年龄已到但签约合同未到期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是可以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并非单位辞退,而是达到退版休年龄之后不能建立权劳动关系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Ⅶ 在公司工作八年了,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辞退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有选择就业的权利,你可以选择辞职,提前30天向单位书面提出就可以了。这个和你已经在单位工作了八年及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是没有关系的。
Ⅷ 离退休年龄不到5年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辞退。但要有合法的理由,违法辞退需要给双倍的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重庆女性退休年龄公司可以劝退吗扩展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能按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Ⅸ 女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再就业就可以被企业随便开除吗
如果女职工年纪大,那么会被公司随意开除,而且一般公司不会与之签合同,因此,维权非常困难的。但有证据的,那么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