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了社保还要交医保吗
可以的。
1、社保累计交15年后就可以选择不交了,当然缴费年限越长越好
2、医保回要缴纳到你退休的年龄(男60周岁答、女50周岁)
3、医保可以单独申请缴纳的
4、去社保局咨询申请办理
5、可以去转回户籍地,退休后是把退休金打你银行帐户,你拿存折就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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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退休后还需要缴纳医疗保险吗
孙某曾经是一名自由职业者,随着年龄的增大越发地对稳定的工作充满向往。在其45岁时,其因精湛的技术被某国有单位聘为工程技术人员。在国有单位工作期间,孙某享有了国有单位员工应享有的一切待遇。因其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孙某在单位工作勤勤恳恳,为单位和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价值。退休后孙某在家尽情享受天伦之乐。某日单位的工作人员找到他,询问其是否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金,对此孙某产生了疑问。那么在我国退休人员是否还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呢?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孙某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如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那么他在退休后只有将保险费用缴纳至规定的年限才能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保险利益的享有是建立在对保险费用足够缴纳的基础之上,要想享有权利就要先履行好应负担的义务。
❸ 正式退休后,还需交纳医疗保险吗
办理退休时已交足医保年限或补交足医保年限了,退休后不用再交医保费了,退休时未交足又未办补交的,退休后仍是要每月交医保费。
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需缴费至规定年限,其中男性需缴纳年满30年,女性为25年。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❹ 已办了退休手续,为什么还要交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的累计缴费年限或者实际没有达到规定年限,以深圳为例: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2014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二)20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6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
(三)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2年;
(四)2017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8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
(五)2018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9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4年;
(六)2019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七)2020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1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八)2021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2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九)202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十)202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4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十一)2024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4)社保退休了还要交医疗保险吗扩展阅读:
已办了退休手续还要交医疗保险费的方法如下: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人员,不满前款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由其本人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按其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11.5%按月缴费;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按月缴费。
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年限不纳入本条的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办理转移的市外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纳入本条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15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不满15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
前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不满15年的,可申请由其本人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15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其医疗保险形式不再变更。继续缴费人员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❺ 已经退休还可以交医疗保险吗
一般情况下,来达到法自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医疗保险有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缴费满30年、女干部满25年、女工人满20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医保实际缴费交够最低缴费年限,才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医保实际缴费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继续缴费,或者政策允许的话一次性补齐,满足条件后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❻ 为何退休后还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内定退休年龄时容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在缴费期间允许断。一般医保办理退休的条件是:1.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当地医疗保险成立起以前的工龄算视同年限;2.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0年也就是120个月。3.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拿到退休。
所以退休时没有达到法定的缴费年限,须继续缴至规定的年限。
❼ 办理退休还需要补交医疗保险吗
养老保险规定中没有分男女,分男女的是退休工龄。另外医保也不是完全白上。
首先,个人工龄和社会保险和户口在哪无关,是在档案人事关系所在地交。他在外地工作,单位应该在当地为他办理存档并缴纳三险一金。如果档案一直在北京,自己存档的,不但要交养老和医疗,还要交失业险和存档费,这三个险是绑在一起的,如果每月交是不能单独交的。存档费则是交给存档的人才中心的,一次交多长时间的可以自己选。
其次关于补交,养老和失业可以补交,医疗险不能补交。
第三,缴费年限15年是支取退休金的最低年限,达到这个年限可按养老金最低标准按月领基本养老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工龄35年以上退休可拿退休前工资的88%。
关于北京医保在外地就医:
北京职工在外地出差急诊医疗费用,可以凭单位证明,和外地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急诊单据进行报销。你老公自己上保险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单位证明,总之就是北京医保可以报外地的急诊费用,住院好像需要批。医保不能也不用补交。
建议你不要趸交,因为社保全国通用的问题正在解决中5年之内应该还有变动,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政策也不太稳定,09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之前只能报销住院部分,但是没有具体规定1月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异地报销政策。
建议你先咨询一下北京市劳动保证局(电话12333),先仅仅解决到现在为止的工龄和缴费问题,之后的还要看政策变化。
❽ 社保人员退休后还缴医保吗
不能享受;
实际缴费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的存档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可以享受与城镇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缴纳到你退休年龄为止,如果你缴纳到退休年龄,还不足25年,还要继续缴纳。
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多交多得,个人账户累计越少开的退休金也就越少。医疗保险是持续性的,不可以断交,一旦终止缴费,就不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养老停缴,医保是不能停交的,只能交居民医保,如果之前交的是自由职业者医保的话,之前交的年限都白交了。
参考资料: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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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退休后还交医保吗
退休后不足医保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