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伤条款那一款规定达到退休年龄就没有两金一补了
(二)劳抄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般各地实施办法中会有具体细则,比如江苏省: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㈡ 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工伤如何处理(《江苏省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符合享回受一次性工伤答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因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
从立法目的来看,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丧失的劳动能力而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工伤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已不具备再就业的法定条件。
㈢ 2020江苏退休年龄新政策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回民所有制企答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3)江苏没有到退休年龄工伤政策方案扩展阅读
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㈣ 工伤职工到退休年龄因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养老金是否可以继续领取伤残津贴
1.《工伤保险条例》这样规定,正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待遇水平)。国版家给工伤职工的承诺是权就高不就低:当退休金的金额高于伤残津贴的金额时,就领取退休金的金额;当退休金的金额低于伤残津贴的金额时,就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实际上还是领取的伤残津贴金额。
2.工伤职工退休后仍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我认为这两点规定,是工伤职工优于普通退休职工的最大亮点。
㈤ 江苏省超过退休年龄认定完工伤赔偿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还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认定完工伤就按工伤的标准来要求赔偿,主张其它的赔偿也没有法律的支持,你可以与单位沟通一下,看看有没有其它的赔偿,希望能帮到你!
㈥ 还没到,快到退休年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先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这期间如果第一回次医疗期满就答去做个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再到劳动仲裁申请:
1、赔偿工伤待遇(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用、伙食费、误工费、车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2、缴纳在职期间各类社会保险费(补缴不成就补偿现金);
3、未鉴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年内);
4、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5、节假日加班及平时加班的加班工资(这条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完了后你所在的公司应该给你钱了,如果还不给,带上那些东西及相关证据直接去法院好了,当然,如果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你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受理之类的,那就直接去法院起诉。
㈦ ,未到退休,受了工伤,又到退休年龄,工资怎么算
未到退休受了工伤。到退休年的时候,工资肯定是照着你自己的工龄有多少年就算多少年
㈧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中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回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答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㈨ 还没快到退休年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没有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评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即可获得支持。
㈩ 工伤发生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仲裁时达到退休年龄怎样
您好,
这个没有影响。仲裁员做裁决的时候主要会考虑工伤发生当时的情况。工伤对您退休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也会考虑但不是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