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职工去世后应该享受社保的什么待遇
携带退休职工的的火化证明,《个别地方需要户口注销证明》,退休证、单位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填写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申请表,按照国家政策补脊老模发20月的抚恤金,3个月的埋葬费。
1、因为劳动者已死亡,领取养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含谨以不可能再发放养老金;
2、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樱缓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B. 退休职工死亡后多久去社保局办理,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限制,建议是尽快办理手续。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公安局开具继承人和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C. 退休人员死亡后多长时间要报社保局
退休人员死亡多长时间报劳动局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限制,建议是尽快办理手续。
职工内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公安局开具继承人和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及相关规定
1、丧葬补助费
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对上述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D. 退休死亡后社保怎么办
由养老来保险御搜基金支付丧葬费自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山基老保镇唯历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 退休职工死亡 社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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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了解的事项,四川省的规定如下,供参考:
办理时限: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梁颂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敏游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需要什么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所需资料:
1、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通知书);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及火化费用收据(发票)
4、死亡人员任一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及健在证明。上述资料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5、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火葬的少数民族人员或其他人员,需提供宗教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医疗机构自愿捐献遗体人员,需提供接受遗体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人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地点:养老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窗口。办理时限:除每月1-5号养老金做账期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外,其他工作日随到随办。即时办理。
这是一般性规定,四川各地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大致差不多的。详情请咨询自贡社保局为宜。
如认为解决了你的问题,请采纳。
F. 退休人员死亡还能取回社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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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就停止发放养老金了。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中规定:第十四条个人(指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