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本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金满15年,还差2年多,能申请大龄补助吗
达到退休年龄,交费年限不够,可以申请延迟退休,继续交纳养老保险,达到最低交费年限后再申请退休,没有任何大龄补助可以申请。
②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要赔偿吗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这种情况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辞退,也不需要给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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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③ 我在公司工作25年已超过了退休年龄但公司一直未给我买养老保险应如何补偿
建议你到 社保局查询一下, 看看是否符合以 下视同缴费年 限。
社保法第十回三条内 国有企业、答容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④ 企业未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退休金 企业该怎样赔偿职工
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劳动监察大队报案,有他们立案调查。符合的会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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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还指出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若干问题: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⑤ 超出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赔赏吗
通过你的描述来看,你已经超出了退休年龄,就业单位无须给你购买社保版。如果你和用人单权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除非犯了特大错误,造成了单位损失了,是可以解除的。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行,如果解除了,那就可以找单位赔偿,每满一年赔偿一个工资。
⑥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再就业后的补偿及赔偿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并未提及退休年龄.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出现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仍然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形,个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条已经不再适用.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回避了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问题.
另外,广东省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⑦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工受伤怎样申请补偿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工单位赔偿;未回参加工伤保险的答,按人身损害有雇佣单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