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工资为什么停发
退休职工被判刑后,从判决生效开始,就停发退休工资,服刑期满出狱后,继续发放退休工资。在服刑期间,如果社会退休费调整,服刑人退休费不涨。
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2001]44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C. 国务院暂停退休工资发放了吗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版老保权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D. 退休工资停发通知怎么写
如果员工开始领取社会保险,就直接点明主题好了。
比如:
该同志某年某月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从该同志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本单位停发工资。请予执行。
E. 发生哪些情形,将停发或暂时停发养老金
根据抄《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第三十四条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4、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亲属应在30日内到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离退休人员下落不明超6个月的,亲属应在其失踪后第六个月通知社保部门,四年后仍下落不明的,亲属到公安部门处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社保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亲属应在事发当月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F. 国家的那个政策让停发退休养老金
没有这个规定,也没有这个规定。建议你直接咨询相关社保局,或向相关社保局投诉。
G. 国务院暂停企业退休工资发放
这个消息不知你是从何而来,就目前只有上海已经发放到手了,但是发的不很理想,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北京、天津、浙江已传出消息,大约在今年9月份发放到退休职工的手中,其他省份暂时还没有消息,具体时间还没有确定,但涨是肯定要涨的,毕竟是国家出台的统一政策,而且针对上海市率先发放2016年退休养老金的情况,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平均调增6.5%,涉及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项惠及1亿退休人员的政策,地方必须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通知精神尽快落实到位。另外,各地补发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必须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H. 退休人员开始领取社保工资,原单位如何写停发工资的通知
退休人员领取退休费之日起,和企业的合同自然终止,单位即可停发工资,不内清楚你的通知容是写给谁的,是写给退休职工本人的,还是通知你单位财务人员的,职工退休一般发给一个退休通知,在里面写上就可以了,
通 知
×××同志,经过社会保险局审批,从××年××月××日起光荣退休,从××年××月××日起发给退休费,劳动合同从发放退休费之日起,自然终止,并同时停发工资,一切待遇由社会保险部门负责,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I. 政府退休人员违反什么法规停止发放工资
触犯《刑法》被采取强制措施。
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04号
二、公务员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待遇处理
(五)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六)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