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达到退休年龄评上了伤残等级公司有哪些义务
无论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只要还在企业做事,并且发生工伤,评上了伤残级别,企业还是一样要赔偿伤残金。
② 你好,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造成伤害,适用哪种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有些地方不认定退休后继续工作受到的职业伤害,如果你那也是这样,至少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③ 工伤认定下来了,现在到了退休年龄不在公司上班了,个人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版付的工伤待遇;同权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④ 工伤职工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是否还能继续领取伤残津贴
可以,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⑤ 到了退休年龄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若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⑥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还能享受伤残津贴吗
领取时间完后来是不能再自领取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
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
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
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⑦ 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还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专七级至十级属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不能参加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职工社保,也就不存在工伤认定的说法。
用人单位只能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也没有办法为其参加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职工社保,一般是以商业保险的方式转嫁风险。
⑧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还有伤残津贴吗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⑨ 有伤残鉴定到了退休年龄单位的不能赔偿吗
如果你是在退休年龄之前因为工伤达到伤残等级,是由工伤保险赔偿的,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由单位赔偿,如果你不是工伤,就不给赔偿,和你退休没有关系。
⑩ 六级伤残。达到退休年龄。伤残补贴还有吗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专。基本养老保属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享受伤残津贴的,是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的。十级伤残,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安排适当工作,不享受伤残津贴。退休后,没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