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两委成员退休后每月退休金多少
我们国家历年来,始终没有对农村干部有退休政策,也没有退休金,因为农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鉴于这种情况,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给予农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退休金”。
自从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之后,农村干部也和其他人一样,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到法定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最低满15年以上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1)关于农村村支书退休金扩展阅读:
农村干部也和其他人一样,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到法定年龄时我们国家历年来,始终没有对农村干部有退休政策,而是各个乡镇政府自筹资金发给。
自从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之后,也没有退休金,因为农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最低满15年以上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鉴于这种情况,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给予农村
这个不是国家财政承担,不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㈡ 村支书退休后有退休工资吗
要看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即使没有退休金也有一系列的补助。
例如:
1、兰州市西固区村干部没有退休工资,但是,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西固区委、区政府从2008年开始为在职的村(包括村改社区)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办理了村(村改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由个人每年缴费300元,省市区政府每年补助700元,共计1000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缴费满3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按月发放养老金;对于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利息全部退给本人。
2、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根据中共资中县委办《关于印发〈资中县离职村级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2010〕271号),从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享受条件的离任村干部按照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计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按照每任满一年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应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500元,该补助由财政一次性打入本人“一卡通”账户。
根据资民基〔2018〕30号文件,从2018年7月1日起,离任村干部补助在271号文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您每年可享受离任生活补助2100元。
(2)关于农村村支书退休金扩展阅读:
村支书职责
1、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项任务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2、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3、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维护受害人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法治中国建设。
5、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㈢ 农村村干部会不会有退休金的待遇
农村村干部没有退休金的待遇。
退休金以前用人单位负担退休职工生活保障金,回现在已经随着制答度的改革不存在了。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为男60女50,新农保男女都是60)
2、缴费年限达到15年(新农保制度实施是09年,09年达到60周岁的直接领取、45以上的按年缴纳至60直接领取、45以下的按缴费年限计算)
所以,农村村干部是否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关键是看是否达到缴费年限、是否到达退休年龄,与其是不是担任村干部的职务没有关联。
㈣ 中央对农村村干部有啥退休政策
根据《中共宁乡县委组织部宁乡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组通〔2017〕26号)文件精神,中央对农村村干部退休政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1949年8月以来在我县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现仍健在的;
3、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
不包括:1、被撤职或罢免的;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属国家工作人员的;4、有其他不宜发放情形的。
二、补贴标准
1、连续任正职10年或累计15年以上的:以1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2、累计任正职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以10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3、曾担任过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4、未担任过正职、连续任副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副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4)关于农村村支书退休金扩展阅读: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补贴发放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5日止,向所在村(社区)提出补贴申请,填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经“三审三公示”〔村(社区)初审、公示7天;乡镇(街道)复审、公示5天;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资金。本次未按时、按要求提出申请的,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进行补报、补发。
凡有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经乡镇(街道)申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取消其生活补贴待遇。对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补贴,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这就是一个地方的村干部退休补贴,而每个地方是不同的。结合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对退休村干部实行补贴也是合理的。
㈤ 在农村,村干部退休可以领退休金吗
在农村村干部退休是不可以领退休金的除非村里面给村干部交纳养老保险这样才可以领退休金如果没有交养老保险是不可以领退休金的
㈥ 农村的村支书退休后多少工资
对于这方面,国家不会有统一的标准,就是一个省里面,各个县市的差别也很大,一个县回里不同的村还答会有不同的标准呢。一般村干部的误工酬劳补贴是由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的,如果是属于集体经济薄弱村,有的地方财政会对这些村的村干部有一些补贴,各地也都不一样。
㈦ 农村村干部有没有退休金
农村村干部与普通退休人员一样:达到退休年龄且购买养老保险满内15年以上的,根据缴费年限和缴容费档次综合计算,按月领取养老金。
国家有相关政策的,但是要符合条件,总的说是实施“一定三有”政策,即给村干部定职责目标,努力做到村干部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就是要着力营造奋发进取、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各个省根据中央精神制定了本地的具体政策,各地不一样的,我们县这里连任三届,或不连任15年的满60周岁即可享受定补,每月100元。另外你父亲服过6年兵役,我们这里满60岁后,每月补助60元。
具体政策以当地为准,详情应该咨询当地区县组织或民政部门。
㈧ 关于农村老村支书退休待遇问题
现在国家对农村村干部的离退待遇还没有明确规定。基本是各个地方的方针政策。
村干部现在还不能算是国家干部。你的问题最好找民政部门反映,可以解决问题!!!
政村的干部编制,通常我们称之“村两委成员”,所谓“两委”既是“村民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其职务:支部书记、村民主任(既村长)、副书记、副主任、支部委员、村民委员等职务,委员的数量根据行政村管辖人员数量来决定。以上人员是选出来的干部。除了书记和主任上级政府有给予误工补贴,其他的都是有村财支付!
每个行政村还配有文书、民兵营长、计生专干、妇代主任、出纳等专职干部。专职干部通常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干部职务可以相互交叉兼职,由于现在一般村财没有收入或者低收入,所以工资问题很难解决,所以交叉兼职便成为一种时下比较流行的省工资方式。
前,对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否定说。这种观点认为,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不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理由是:(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的身份是农民,不享受国家财政支付的工资,所履行的职能不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依法从事公务的范畴,对其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不能适用国家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2 )从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看,刑法意义上的“公务”是指国家公务,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也视为“公务”与立法精神不符。
二是肯定说。这种观点认为,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主要理由是:(1 )村委会虽然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它在管理本村的自治事务的同时,又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执行政府指令,组织村民完成国家行政任务,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2)当前, 农村基层组织实际承担着大量的政府行政工作,这些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实际生活中,一些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腐化问题十分严重,在一些地方几乎占到了近年查处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一半,如果今后对这些人员不再按贪污贿赂犯罪查处,将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及信心。
三是区分说。这种观点认为,对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应部分适用国家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其主要理由是:(1 )我国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节中对村委会作了规定,这表明村委会虽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却是政权组织在基层的延伸,与基层政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党章的有关规定,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同时,还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农村党支部的主要工作是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由此可见,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所从事的工作是由集体公务和国家公务两部分组成的。(3)当前, 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所实际承担的任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单纯的本村自治事务,如修桥筑路,修建码头,兴修水电,村提留,集资办厂、办学,建设村庄,兴建医疗等社会福利设施,农资供应等,对此不能视为依法从事公务。这些人员在履行这方面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财物、挪用集体资金的,应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论处。二是具有政府行政性质的工作,主要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希望工程等通过政府或者专门机构发放的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和分发,代征、代缴税收、收缴乡统筹,国家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征用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分发,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和措施,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和宅基地管理的规定,有关人民代表选举、户籍、征兵的组织、管理工作等,这些工作均具有“公务”性质。这些人员在从事上述公务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挪用公共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分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的职务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农村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对此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合理反映客观实际。我们认为,在上述主张中,区分说是比较切实可行的,它既充分考虑了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的特殊性质和职能,又体现了刑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规定的精神。实践中,在理解和把握这一问题时,有几点是需要明确的:应该肯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性质应一分为二地看,其中有的工作不属于依法从事公务,有的工作属于依法从事公务,区分的关键是看其是属于自治事务还是受委托从事政府行政性质的事务;承认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所从事的工作部分属于依法从事公务,并非等于说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只是说这些人员在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职务犯罪行为时,对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适用刑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现实生活中,自治事务与“公务”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二者往往交织在一起,在确定具体行为的性质时,应综合分析、准确认。
㈨ 在农村,村干部退休可以领退休金吗
我们国家历年来,始终没有对农村干部有退休政策,也没有退休金,因为农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鉴于这种情况,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给予农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退休金”。这个不是国家财政承担,而是各个乡镇政府自筹资金发给。
自从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之后,农村干部也和其他人一样,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到法定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最低满15年以上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