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州个人社保2019年退休的可领多少退休金
广州个人社保2019年退休的可领多少退休金
退休领取,有这样计算养老金公内式:社平容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针对交纳时间段和档次,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
另外,毕竟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国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决将来的养老,医疗问题,体现社会主义的均化原则,而不是拉大差距,进而制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规定了上限。
如果说想提高养老品质,建议你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保作为补充比较好。
Ⅱ 原来在企业上班退休到事业单位骗取社保退休金如何定罪
那要看你妈妈退休的年龄了,不同的年龄的解决方法不同。主要的要看你妈妈有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到了,那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有相关依据,有着最终解释权的。
如果听不懂,那就详细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吧,也许你就明白
事业单位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又称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三类,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包括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由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设立与撤销。
事业单位现行的退休养老制度与公务员大致相当,事业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时,退休金按本人原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俗称“打折”,根据现在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休金按原工资中的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两部分为基数,根据工作年限长短分别按70%—90%计算,再加上各项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一般情况下,退休金大约为本人退休前工资的90%以上,这也是比较典型的“待遇确定型”的退休金计发办法。
在退休金的支付方式上,目前除部分市、县组织试点外,我省还没有建立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退休金主要还是实行财政供给或单位自行解决。
二、事业单位转企的概况
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是事业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改革需要,实行体制改革的方式之一。转制改企的内容大体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应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将事业单位改变为企业,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可以独立承担各种企业法人行为的相关责任,取得融入市场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二是促使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多元化,事业单位过去都是国家独投,产权与其所依附的机关之间关系比较复杂,产权不明晰,影响单位进入市场,改企后可以使产权进一步明晰,促使投资多元化;三是改革用人制度,将原来实行的人员编制管理改变为劳动合同管理,同时改革分配制度。
历史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一直没有停止过,历次机构改革当中均有事业单位成建制改为国有企业,但由于过去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在许多具体制度方面,包括产权制度、用人制度与分配制度等大体上是相同的,因此过去事业单位变成企业单位,多数都只是单纯的改企,涉及转换机制的内容不是很多。目前所说的转制改企是自1999年以来开始的,已经实行转制改企的有中央部属和省属的部分科研机构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正在实行转制改企的有文化出版系统的事业单位,下一步将要改制转企的还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三、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养老保险政策主要内容
顾名思义,事改企过程中的养老保险政策,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将转为企业的原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执行企业的养老保险政策。从1999年起,国家先后就中央部(委)所属的科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了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具体政策。省人民政府为推动我省事改企工作,根据国家的政策精神,于2004年批转了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我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试行意见》,即皖政办〔2004〕57号文件,综合上述的有关规定,事改企的主要政策包括:
(一)参保政策
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从批准转制之时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单位和个人按照当地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规定及比例,履行缴费义务。社会保险机构自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时起,为职工个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在转制之前在事业工作期间,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均可视同缴费,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金的计发政策
1、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
转制前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原已按事业单位计发办法及标准计发的养老金维持不变,继续享受。
2、转制后办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
转制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政策计发,对自转制起5年内退休的人员,按企业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按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部分,加发补贴。
补贴的计算方式为:截止转制时,本人按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算的退休金,与转制时当地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之间的差额作为计发补贴的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转制日后第1年内退休的发给该基数的90%,第2年至第5年内退休人的,依次发给该基数的70%、50%、30%、10%;如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与加发补贴高于原按事业单位标准计发养老金金标准的,执行原事业单位计发标准。至第6年起退休的不再加发补贴。
3、转制后调入人员养老金计发
转为企业之后再调入的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企业办法计发。
(三)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政策
转制改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区分为转制前后以及按单位拨款性质不同分别规定:
1、转制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不执行事业单位调整政策。
2、转制前已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1)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包括原为全额、差额拨款的),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资政策调整退休金,所需资金仍按原拨款渠道解决。
(2)无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即原为自收自支单位),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的政策调整养老金,按企业政策调整与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之间的差额,由原单位视情况自行解决。
(四)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政策
1、有正常事业费转制单位养老金的支付
原为全额拨款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分两部分支付,社保机构承担按照接收时当地企业人均月养老金标准核定的部分,一次核定后不再增加。其与原养老金的差额部分由财政按原拨款渠道安排资金划入社保专户,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全额发放,按事业单位标准和办法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也照此办理。
原为差额拨款的转制单位,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社保机构负责发放接收时按当地企业人均养老金标准核定的部分,今后不再增加。差额部分由原单位支付,财政按原承担比例解决相应部分,遇事业单位调整养老金,调整退休金由财政和单位共同承担,原单位支付。
2、无正常事业费转制单位养老金的支付
无正常事业费转制单位已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今后按企业办法调整的养老金,全部由社保机构支付(离休人员待遇仍按事业单位办法调整)。
3、转制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
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及今后调整的养老金全部由社保机构支付。
(五)转制事业单位认定及养老保险其他管理政策
1、需转制的事业单位,其性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编委认定。
2、转制后养老保险业务由参保地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包括参保、缴费申报以退休审批,待遇调整审批等各项业务管理。
3、转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4、57号文件下发前已经转制并参保的单位,养老保险维持既定政策不变。原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其个人帐户资金(个人缴费)并入转企后参保建立的个人帐户。
5、转制单位可以为职工建立年金,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本企业工资总额5%以内的可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提前退休问题
今年以来,为配合文化出版事业单位和省属经营类事业单位转制,经省委研究决定,对这两类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转制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工龄满20年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人员,经本人申请,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可以一次性办理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期间的退休金(按事业单位标准计发),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增资部分,据测算人均约15万元左右,由原单位一次性缴清,或从资产变现中筹集,不增加社保基金和财政负担。
四、事业单位转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思路
省政府皖政办〔2004〕57号文件下发后,各地都陆续组织贯彻,芜湖、马鞍山、安庆等地已经出台实施意见,其他市的具体贯彻意见也正在制定之中。由于全省事转企工作尚未全面推开,目前政策执行的面还不是很大,但从执行的情况来看,目前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有:
1、由于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分配制度的不同,使得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这已经成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职工心理上承受着比较大的压力,甚至抵触。
2、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所需支付的成本较大,特别是地方社保资金要为此承担的资金和责任都较重,对一些市县来说造成的冲击比较大。
3、对过去已经转制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然按照原定政策不变,虽然避免了政策上的翻烧饼,但引起的新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
4、对几类比较特殊的事业单位如农(林)场、种子园艺场,招待所等,现行政策还不能够很好的适应其改革改制工作,另外过去一些执行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企业,也要求享受这项政策。
事业单位转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今后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思路是:
1、将转制改企养老保险工作要与下一步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在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研究转制养老保险政策完善问题。要把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事业单位转企养老保险政策相互联系起来通盘考虑,在不同的制度之间设计相互衔接的办法。
2、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实际情况,对目前转制工作进程当中尚未解决好的以及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特别是要结合分配制度改革的进程来抓紧建立事业、企业之间大体相当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在二次分配领域注重公平因素。
3、加强对各地执行政策情况的指导,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在实践中对转制政策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要抓好政策的宣传。
翻安徽省劳动保障厅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Ⅲ 广东省社保与广州市社保的退休金区别
现在的社保实行了省级统筹。也就是说,全省是一个标准。所以说,广东省的社保月,广州市的社保的退休金的区别就在于你缴纳了多少,因为每个人的工资和年限不同,所以说缴纳的社保费,也就是也不一样,造成退休金有区别,其他的没有区别。
Ⅳ 广州单位交十五年最低社保退休后每月有多少退休金。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因为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举例来说好了: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 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块(我说的是如果),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那么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 12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 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
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这里要介绍一个变态的政策,就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这么来看,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举个例子,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我说的是如果),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我说的是如果),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 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 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西部等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同学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之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
那也许你会说,如果我的户口在南京,那我在黑龙江交20年不就好了嘛,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南京市劳动局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南京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它才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今后打算转的同学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Ⅳ 我在老家行政事业单位买了社保,在广州打工也买了社保,退休后如何计算退休金
如果老家的关系没有解除,广州的社保退休时只能办理个人部分退费
Ⅵ 广州市的社保退休待遇
首先,你不必担心,转回户口所在地退休,不是绝对的,你也可以在参保地申请退休。
其次,新政策规定:在当地参保达10年,可以申请在当地申领养老金待遇。
也就是可以享受广州市的高基数待遇。
Ⅶ 广东省社保和广州市社保退休后,养老金待遇问题
广东省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完全一致,不存在其他地方比广州市少的问题,知会因为个人情况不同而区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
粤府(2006)96号
三、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改革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年度调整办法。2006年6月30日前已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仍按原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年度调整。
(一)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见附件2。
参保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今后可随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基础养老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
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
2.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参保人视同缴费账户的核定与建账工作。视同缴费账户的建账与管理办法见附件3。
附件1
附件3
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和管理办法
一、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对象
为所有按规定享受视同缴费权益的人员建立视同缴费账户。
二、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办法
(一)对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参保人,补计1993年前视同缴费年限、补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前个人缴费不足8%部分的视同缴费账户。
1. 1993年底以前的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办法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本人1993年底前的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
1993年底前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也按上述办法建立视同缴费账户。
1993年底前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用全市或县(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
Ⅷ 2019年广州参保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水平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经济增速持续放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增大、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形势下,国家继续坚持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使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上调5.5%,综合考虑了经济和人口等因素
13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前11次的上调幅度为10%左右,去年降至6.5%,今年为5.5%。这一调整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按5.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记者了解到,2005年到2015年,国家连续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使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从640多元提高到2015年的2240元,比2004年增长2.5倍。2016年第十二次上调6.5%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2400元左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认为,“今年国家综合考虑多种相关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确定为比上年增长5.5%左右,是比较合理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其一,2016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仅同比上涨2%,低于预期上涨3%的预测指标,属于温和通胀范围,反映了物价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并保持基本平稳;其二,去年一至三季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大致在6.3%,增幅继续减缓;其三,去年我国GDP增速为6.7%,与上年的6.9%相比有所下降;其四是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也持续高于基金收入增长率,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部分统筹地区当期征缴收不抵支。“如果不顾现实条件随意提高养老金水平,将导致更多的统筹地区实现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难度加大,不利于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金维刚说。
向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据了解,此次国务院部署的“5.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各地将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各部分的具体标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面将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据了解,“高龄退休人员”,多数省份确定为70岁以上,也有部分省份确定为65岁以上。
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与企业实现了“并轨”的情况下,退休人员待遇的计发和调整与在职人员的工资调整不再直接挂钩。按照计发办法,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去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而去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前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因此,今年退休人员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自然比去年退休人员退休当时计发的待遇水平高;由于养老金调整比例一般适当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因此去年退休人员参加今年养老金调整后的待遇水平总体上也不会超过今年新退休人员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1、广州平均养老金从279元/月提至624元/月
8年来,广州提高了6次养老金待遇,平均养老金从2009年的279元/月逐步提高至2016年的624元/月,基础养老金也从80元/月提高至191元/月,惠及41万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人员。
昨日上午10:00,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主办的“12333话说居民养老保险”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在白云区社保中心举行。三级人社部门工作人员面对面为市民解答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经办问题,省人社厅今年首次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333智能应答机器人”咨询业务,许多市民在机器前“尝鲜”。
据了解,2012年全省普遍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和人群全覆盖。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543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0元,同2012年比实现翻番。
截至2016年12月,广州市全市共有125.29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社会保险,参保完成率达到100%。8年以来,广州提高了6次养老金待遇,平均养老金从2009年的279元/月逐步提高至2016年的624元/月,基础养老金也从80元/月提高至191元/月,惠及41万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人员。
2、广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3316元
广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达到月均3316元,处于国内副省级城市前列。在看病待遇方面,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4%和75%。昨天上午,《广州社会保障改革发展报告(2016)》推介说明会在广州召开。据了解,该报告是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广州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与广州市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携手合作的成果。
《报告》于2016年11月由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是我国首部省会城市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年度报告,也是广州第一部综合性的年度社会保障发展报告。在推介说明会上,《报告》主编之一、中山大学广州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岳经纶教授对《报告》的内容作了综合介绍。
在待遇方面,得到了稳步提升。据介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2011年的月均2413元提高到2015年的月均3200元,目前达到月均3316元,处于国内副省级城市前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2011年的390元/月增加到2015年的608元/月,目前达到624元/月。
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4%和75%.此外,广州的失业保险金由2011年的1040元/月增加到2015年的1516元/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丧葬费补助金)由2011年的38.2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57.69万元,目前达到62.39万元;生育保险人均待遇水平由2011年的1.73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2.3万元。
Ⅸ 广东省社保退休与广州市社保退休的退休金差距
养老金是以省为单位的,本省内政策一致,没有差别
针对个人而言,在省内政策一致的情况下,与当事人的参保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年龄等诸多因素有关,与本省内哪一个市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