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准备办理社会保险,但是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怎么办
1。对已超过退休年来龄的员工源可以签定劳务合同
而不是劳动合同
因为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已丧失了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
其与公司的用工关系已不是劳动关系
而是一种受民法调整的雇佣关系
2。如果是辞退员工
只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
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女干部年满55周岁)
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并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而不论劳动者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㈡ 单位员工已超过退休年龄,单位该怎么处理员工的社
单位无权处理员工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符合社保要求,就办理退休手续退休。
社保缴费年限不足以退休,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再也给缴费不上了,社保局不接受了。
此时只有两个选择:1、退保;2、走上社会个人缴纳,知道满足社保要求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
㈢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该如何处理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
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3)超过退休年龄员工怎样防范风险扩展阅读: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㈣ 聘用退休返聘人员应如何规避风险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对单位最大的风险应该是单位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就没有工伤保险,导致员工在单位发生事故之后无法进行报销, 需要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需要避免发生事故,并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
1、因为单位无法给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需要购买意外伤害险,在员工发生意外时至少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2、单位应该和员工签订协议,说明因为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在单位发生了符合工伤的事故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注意。
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避免事故发生。主要针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管控。
4、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指定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等等。
㈤ 聘用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应注意什么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需聘用的,让劳动者去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的办理的则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因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不够的,存在争议,各地规定不一,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协议;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应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认定方面,较为统一,发生工伤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认定为劳动关系:下列法条仅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㈥ 企业在使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时存在哪些风险
对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就业,是否确定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是否按工伤处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是否按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明确不是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法明确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用关系或劳务关系,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法定终止涉及到退休有两种情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这是指城镇劳动者或非城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丧失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这是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
说明:“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两种法定终止关系不是并列关系,是或者关系,即具有其中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即可终止。
㈦ 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㈧ 员工到退休年龄继续工作 公司是否有风险
退休年龄的员工,如果依法已经领取养老保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之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如果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用人单位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赔偿。如果退休年龄员工不能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则用人单位与其之间成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则属于工伤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但是由于已达到退休年龄,无法购买工伤保险,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风险则比较大,毕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金额非常有限的。
㈨ 录用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有用工风险吗
当然是有风险的,尤其是发生人身事故不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