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就业问题
1,如抄果签了劳动合同,到退休袭年龄就要办之办退休手续。医保缴纳满20年,退休后就不用再缴费可以继续报销
2,到50岁的时候劳动合同终止是因为到达退休年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办了退休手续之后可以再签劳务合同
3,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身份是以档案做界定的。如果已经过50周岁,最好是聘用已经办过退休手续的。
4,最好是用有退休手续的,把退休证复印留单位备案。签劳务合同,同时最好缴纳一个工伤保险,避免工作期间出意外
2. 已到退休年龄还能办就业证吗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是不能办理就业证的。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注销: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死亡的;
(六)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3. 达到退休年龄再就业,用工关系性质应如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而退休只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法律并未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故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这一条文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则属于劳动关系。
4. 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大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
截止2020年1月日,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该文第三条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4)退休年龄就业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5.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到现在为抄止,社保最低缴费年限是袭是15年,灵活就业人员也一样,相信企业的退休年龄2030年前都不会变。
现在的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机关事业单位的会提高退休年龄。
(5)退休年龄就业扩展阅读: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
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6.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也好,企业打工上班也罢,国家退休人员的退休法定年龄是男子六十周岁,女子五十周岁。
7. 最新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男年满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
截止2020年1月22日,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该文第三条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7)退休年龄就业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8. 最新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
截止2020年1月22日,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该文第三条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8)退休年龄就业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9. 延迟退休会影响青年就业吗
延缓退休年龄对青年人找工作不会造成太大冲击
从短期看,延长退休年龄会对我国就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取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而从长期来看,退休年龄的高低和宏观就业量不存在直接关系,延迟退休年龄与就业没有必然的联系。
如果是一下子从50岁延长到65岁,或者从60岁延长到65岁,肯定会对就业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对青年人就业会造成不利。
因此,延长退休年龄只能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即将这种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也维护不同年龄段的社会公平。
从宏观来看,一国的就业容量并不取决于退休人员所占岗位的数量,而是取决于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新创造的就业岗位必然会持续增加,现阶段局部地区出现“用工荒”及劳动成本开始上升等现象,均表明人口红利期是不可持续的,劳动力可以“无限供给”的时代正在成为历史。
10年后、20年后,尤其是30年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将发生质的变化,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将大幅度上升。按照现行年龄标准确定的老年劳动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将成为就业市场上的有生力量。因此,现在开始考虑延长退休年龄,正是为了应对未来20~30年后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合理对策。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政府均不可能也不应当非理性地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退休年龄,应对未来劳动力供求关系深刻变化需要提前做准备,以保证这一制度在公平、平稳的前提下逐渐过渡。
从表面上看,延长退休年龄会影响青年人就业,但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上,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老年人就业和年轻人就业并不存在绝对的替代关系。由于退休年龄低,老年人“退而不休”的现象相当普遍,大量退休老人在从事着有收入报酬的劳动,从而并未从总量上释放出足够可供年轻人就业的岗位。
因此,当前人们过分关注延长退休年龄对就业的影响,其实是没有考虑到多数老年人还在劳动的现象,忽略了50%以上的退休老年人事实上是‘退而不休’的客观事实,同时也忽略了国家不可能一步到位大跨度地将退休年龄提高。
讨论延长退休年龄问题时特别需要理性。如果寿命延长是持续的,延长退休年龄就是必然的,在这种必然的趋势面前,需要讨论的其实不是延长不延长的问题,而是如何理性地延长的问题。如果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方式得当,其对就业等方面还具有积极意义。
10. 自由职业者的女性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由职业者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根据国家劳社部发〔2001〕”20号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三条规定:
1、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计算。
2、上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3、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根据以上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女性员工属于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退休年龄是女年满55周岁。
目前国家并未正式公布任何退休年龄新的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依然是男60,女55周岁。
(10)退休年龄就业扩展阅读
延迟退休即延迟退休年龄,指国家结合国外有些国家在讨论或者已经决定要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来综合考虑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就业的情况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来延迟退休的制度。2013年6月,由于就业压力等多重原因,人社部已经搁置延迟退休的思路,仅仅从研究着手,进行学术探讨。到2013年11月,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明确了顶层设计中,延迟退休政策渐行渐进。
2013年人民网联合清研咨询、优数咨询所做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者反对延迟退休,59%的受访者认为废除退休双轨制的时机已经成熟。此外,73.5%的受访者支持实行弹性退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