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的养老双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拿高额退休金,一般老百姓只能拿一点社保这种制度什么时候改革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回从总体上答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B. 中国养老金制度 是哪年执行的
社会养老保险于1997年开始正式实行。
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后分别于1958年和1978年作过两次修改。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我国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中国退休金体制扩展阅读:
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力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C. 哪一年开始有退休金 中国最早是哪一年开始有退休工人,有退休金的
1951年2月26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从1951年3月1日起实行。并于1953年、1956年两次修订,全面确立了适用于中国城镇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
也就是说,从1951年3月1日开始,就已经对城镇职工实行了退休养老制度。明确规定男60,女50周岁办理退休,1978年国家颁布(78)104号文件,规定女干部55周岁退休,延迟了5年,
D. 退休金双轨制的制度形成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专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属单位负责。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E. 退休金双轨制的制度历史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期中国在退休政策上实行的是一轨制。1997年下半年政府把养老金分成二个等级,企业退休人员领的是“基本养老金”;而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却给的高,叫“养老金”。而且机关事业单位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
“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双轨”模式。
在企业,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据其工龄和退休前的工资计发。1990年,中国企业和机关职工年人均离退休费分别为1664元、2006元,差距并不大。2004年则分别为8081元、2元,前者仅是后者的48.8%,差距十分明显。
原因在于:第一,从199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调整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则按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的90%调整。第二,公务员退休金增加还受益于1993年和2006年两次工资改革,特别是2006年“工资套改”主要体现在工龄和职务上:工龄越长,职务越大,则涨幅越大,退休工资也按照这个涨幅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这样就人为地拉大双轨制的差距。
F. 国内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是什么
国内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是退休职工到退休年龄领的养老金,这个养老金是单位交的和个人交的加在一起,交满15年以上,算出每年每个月可领的钱,也就是退休金。
G. 解放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什么老人有退休金吗
社会保障要获得良好效果,必须依靠完善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建立。按照现代社会保障理念,社会保障管理主要通过制度、法律和行政三种手段来实现。主要内容有设置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经费。本文拟就对南京国民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方面所作的努力进行了研究,以期更加深入地了解当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状况。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行政组织系统来管理社会救济事业。
从中央层面看,设立了内政部和实业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障工作。1928年《国民政府内政部组织法》颁布,规定内政部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类民政事务,其中赈济与慈善事业是内政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内政部各司分科规则》则更加具体地规定由民政司第4科负责贫民救济、游民教化、灾荒赈济、残疾老幼者救济、慈善团体管理等事项。除内政部外,设立实业部负责处理有关劳工的各种问题和事务。国家规定实业部劳工司负责劳工工作和生活、工会团体、工人失业及伤害救济、劳动保险、劳资纠纷等问题的处理。
从地方层面看,各省市建立社会局负责地方上的社会保障工作。南京作为国民政府首都,是地方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城市。1928年1月南京市成立社会调查处,后改为社会处,1929年更名为社会局,正式成为近代南京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的主要地方机构。社会局分设三科,负责全市社会行政事务,包括户口与农工商状况的调查、失业登记与救济、兴办平民工厂、开办救济院、贫民贷款所、游民习艺所等等。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局工作,在官员选拔上注重选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让受过良好教育的专家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显示了社会保障工作的专业化,在推动社会经济教育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除政府举办的社会管理机构外,民国时期还有众多民间的社会慈善组织。这些慈善团体大多由传统的社会救济机构演变而来,在赈济救灾、收留鳏寡孤独、收容妇女和弃婴、教化民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充了政府救济的不足。
社会保障立法的主要内容
国家法律是确保国家有效实行社会行政的基础。1928年立法院成立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障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各地方救济院规则》,规定地方政府必须依照法律建立救济院,用于照料孤寡老人、孤儿和残疾人员等。这是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第一部社会救济法规。在传统社会,对于贫民和老弱病残的社会救济属于地方慈善团体的个体行为。国民政府此次颁布的法律将社会救济纳入国家管理体制中,使社会救济由过去的民间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有力增强了社会救济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可以说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会保障的显著进步。
由于民国时期灾荒频繁发生,国民政府出台了很多有关赈济方面的法规。比如,在组织方面有《赈务会组织法》、《赈务委员会制定各省赈务会组织章程》,对于中央、省赈务会组织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促进赈济工作的开展,国民政府于1928年颁布了《赈款给奖章程》,对捐款者实行有效奖励;同时,颁布了《办赈人员惩罚条例》,对挪用、卷逃赈款者依照刑法加重处罚。建立仓储以应付灾荒是传统社会的主要社会救济内容。南京国民政府出台《各地方仓储管理规划》,对仓储的建立和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国家对地方仓储的管理力度,使传统的仓储制度逐步适应现代化国家发展的需要。
如何救济失业,保证社会稳定是国民政府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1931年实业部制定《职业介绍所暂行办法》和《县市设立民生工厂办法》,鼓励各城市、县里通过设立职业介绍所与民生工厂来救济失业,为实施失业救济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还具体规定了办理成绩卓著者或废弛者的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了地方办理的积极性。
民国时期,民间慈善团体发展迅速。1929年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管理各地方私立慈善机构规则》、《监督慈善团体法》和《监督慈善团体法实施细则》等,对慈善团体的建立、经费使用、慈善内容等作出详细规定。国民政府通过加强对民间慈善团体的监督与管理,逐渐将由民间举办的慈善事业纳入政府的管理体制中。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劳工势力不断壮大,国家对劳工享有的各种福利越来越重视,1929年颁布《工会法》,规定工会应设置职业介绍所、图书馆和书报社等福利设施。1932年国民政府又颁布《工厂法》,规定工厂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工人享受教育和住宅的福利。为保证工人更好地获得受教育的福利,实业部与教育部共同颁布了《劳工教育实施办法大纲》,规定各厂矿、公司必须设立劳工学校,加强对工人技术和文化知识的教育,没有设立学校的将予以处罚。实业和教育两部还联合成立了劳工教育设计委员会,督促工厂和公司举办劳工教育,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为改善劳工的住宅条件,实业部拟定《劳工新村实施办法大纲》,在各城市修建劳工住宅并配置各种福利设施。
社会优抚制度是国家对因公牺牲和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照顾与抚慰。针对辛亥革命和北伐革命造成了大量阵亡将士的遗孤,国民政府1929年在南京中山陵附近创办了“国民革命遗族学校”,收容阵亡将士的后代。学校设立幼儿部、小学部和中学部,让这些先烈的遗孤得到生活上的照顾和良好的教育。1934年国民政府颁布《陆军平战时抚恤暂行条例》,作为优抚制度的重要法规。条例规定,对因作战阵亡者、因公病故者、受伤者等不同情况,按照军衔高低,给予相应的抚恤金作为补偿。当时原第四军廿六师七十七团中校参谋长张淼五在战役中受伤,本人每年可从南京市政府领取抚恤金大洋四百元。
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开展,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保障。因此,随着社会管理的逐步规范,南京国民政府将救济经费开始纳入法制管理中。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救灾准备金法》,明确规定,“国民政府每年应由经济预算收入总额内支出1%为中央救灾准备金,省政府每年应由经济预算收入总额内支出2%为省救灾准备金”。这在法律中明确了筹集救济经费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有的责任,是政府收支预算的重要内容。对于救济资金如何管理,国家也做了具体规定,即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两级保管委员会负责管理这笔资金。救灾准备金的任何使用情况,必须定期向监督机关呈报。1935年颁布的《实施救灾准备金暂行办法》和《救灾准备金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救灾经费的使用和保管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救济经费在数量上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在使用上避免了私人的挪用和滥用,为社会救济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关于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国家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救灾经费纳入政府管理,表明了社会保障事业不再是政府的临时救济行为,而是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重要和长期实施的内容。社会保障经费的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保证了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使经费筹集和使用呈现制度化、常态化,这是社会进程现代化的表现。
结语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从设置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来看,无论是在中央还是地方一级,国民政府时期建立起了一套专门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能包括了社会问题的各个方面,凡是与民众生活有关的内容,均为政府统一筹划。从社会保障立法内容看,包含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与现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内涵基本一致。社会保障的形式也渐趋多样化,不仅限于财物、金钱的资助,还有医药救济、教育救济、职业救济等方式。社会保障对象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包括传统社会的灾民、难民、鳏寡孤独残疾人,还包含不幸妇女、失业工人、工商业者等,受益者扩大到全体劳动者。颁布的社会保障以及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社会保障的内容、设施、程序、经费等各方面,作为中央、地方及社会团体实施推行社会保障事业的依据,保证了社会保障事业的有序和顺利进行。特别是通过《救灾准备金法》而建立起来的救灾准备金制度更是一项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举措,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开始脱离传统的临时性的救济措施,逐渐向常规化、制度化,法制化嬗变。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建立起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方面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国家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这无疑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现代化的发展水平。
H. 为什么会有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为保障特定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退休养老的福利制度。特定公民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这些公民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做到“老,有所养”,解除公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减缓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的矛盾有重要意义。
中国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而且,我国的老龄人口规模大、比例高、增速快,未富先老。由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不具有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可以预见,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现收现付的养老体制将面临巨大压力,很可能引发养老金支付危机,进而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为了保障退休者的合理收入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国政府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老金制度。
人类社会退休和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此之前,人们往往工作到死亡为止,甚至在贫困中度过晚年。19世纪80年代,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养老金制度。从此,人类才开始真正享有退休和养老金待遇。但是,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直到21世纪,对于很多人来说,退休和养老金收入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而在很多发达国家,运行多年的养老金制度则陷入困难,面临着变革与创新的巨大挑战。以后世界各国都在探讨如何依据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建立一个保障充足、运行稳健、可持续的养老金制度。
I. 退休金为什么全国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其实退休金在中国是没有一个标准化的规格的,它因你的退休的省市不同、退休时的岁专数不同,属缴纳退休金的时间不同,缴纳的数额也不同,到最后你得到的退休金也不同。现在我国的基础退休金的数额是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的指数化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按国家的规定,50岁退休是195个月,55岁退休是170个月,60岁退休是139个月。
综合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退休金的数额与很多因素相挂钩,最后综合作用出一个合理的数字,完全可以让你在当地安心的享受晚年,数据还是特别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