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内蒙古工龄37年退休能补发多少钱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去世一般补发20个月基本工资; 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安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各省市有差异。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1)内蒙古退休金补发扩展阅读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少数高级专家,征得本人同意,经任免机关批准,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65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70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作工作。
『贰』 内蒙古退休工资本丢了,可以在天津补发
内蒙古退休工资本丢了,不可以在天津补发,劳动者应当重新办理工资卡,将工资卡号通知到内蒙古对应的养老保险金发放部门,保证后续的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叁』 为啥内蒙古企业养老金每个月都要发放的那么晚 别的省20号左右就发放了
国家规定每个月养老金是5号到25号之间发放。在此之间发放就合法。
『肆』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退休人员6月份涨工资补发吗
人社部、抄财政部的《关于袭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养老金增加部分从2016年1月起补发。
『伍』 内蒙古包头2020年退休金什么吋间,怎么补发
一、退复休金补发时间是怎么规制定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陆』 多少,内蒙古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人社部、财政部已发2018年18号文件,按照5%左右的总体水平,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在制定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预计在7月份开始发放,并从2018年1月份起补发。
『柒』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从什么时候补发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从2015年5月份开始补发的
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昨日上午,自治区人社厅在呼和浩特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于5月8日联合下发《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我区正式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区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事宜尘埃落定。
调整标准包括5项内容
记者获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包括5项内容,具体包括:第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照本项进行调整。第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第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第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第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对于上述政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幅调研员姚晓东解释,按照国家规定,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所包括的5项内容中,第一项内容属于定额调整,第二项和第三项内容属于挂钩调整,第四项和第五项内容属于适当倾斜。
人均养老金增加10%
我区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06元。
“在全区18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我们调取了140万人退休人员的样本,最后通过测算得出了这一结果。这个结果虽然是测算的,但是上下相差只有几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冯有宽说。
据他介绍,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按照上年度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家批复我区人均增加206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
冯有宽解释:“10%是人均调整幅度,因此必然有一部分退休人员调整的幅度高于10%,一部分退休人员调整幅度低于10%。一般来说,年龄较大(70周岁以上)、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高一些,而年龄小(70周岁以下)、缴费年限短、缴费水平低的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低一些。”
据了解,我区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同时,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也纳入此次调整范围。调整的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对于上调后的养老金何时发放这一问题,冯有宽告诉记者:“由于工作量非常大,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全区尽可能在5月底之前发放到位,最晚在6月份发放到位。此外,由于调整的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月增养老金的补发从今年1月份开始算起。
调整政策向三类人群倾斜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主要向三类人群进行倾斜。”在新闻通气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幅调研员姚晓东说。
国家提出,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主要是对年满70周岁的高龄人员再提高调整水平。高龄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早,一般来说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近几年,各地对高龄人员适当照顾的做法,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认可,效果较好。此次自治区调整政策可以照顾到参加工作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企业退休人员。
对于企业军转干部,国家提出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我区规定,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2014年养老金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对于低收入的企业退休人员,此次养老金调整延续了去年的保底政策,在征求了部分地区意见的基础上,将保底水平由650元提高到680元作为低收入退休群体的界定标准。而680元的界定标准也是在综合考虑平均工资、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因素基础上,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标准,经过认真测算而确定的。
养老保险多缴多得
对于此次出台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冯有宽解释,从定额调整来看,国家提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相同数额的养老金,体现了公平原则。我区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88元,此项政策与去年一致。从挂钩调整来看,国家提出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我区挂钩调整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与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3元,此项政策与去年一致;另一部分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2014年12月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养老金。此项调整政策是按照国家要求新增加的挂钩调整内容,由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与本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有关,因此,此项调整也可以鼓励大家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另据介绍,从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与去年调整政策对比可以看出,今年按照国家要求增加了按养老金水平调整内容并对保底水平进行了适当提高。国家今年批复人均月增206元,比去年有所提高,高出部分基本用于按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部分。这样做法可以与去年政策合理衔接,同时,与去年相比,绝大多数退休人员今年调整的养老金均略有增加
『捌』 内蒙古地区企业退休后死亡的职工,应该补发多少个月的工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详细了解具体的工资金额,各地区存在差异。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玖』 内蒙古退休工资涨多少,内蒙古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内蒙古关于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内人社发[2015]2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调整标准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4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具体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增加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