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退休三年现办理职工医保怎么办理
“三、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经批准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人员,在2013年6月30日前专申报属办理医疗退休待遇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自2013年7月1日起,申报医疗退休待遇的各类参保人员累计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均以医疗退休待遇申报时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5%的比例一次性补足后,享受医疗退休待遇”。
⑵ 我媳妇到50领退休金,医保已交三年。退休后医保还用交吗
劳动者退休时,如果要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必须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回
基本答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补足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以上年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二是按年继续缴纳。因为需要补足的年限并不为用人单位服务,用人单位无义务为其缴纳,且按国务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也不再为已退休的职工缴费,所以补足的费用通常都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⑶ 我下个月就要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可我的养老保险里面的医保还少交了3年,怎么办,能正常退休吗还有少交
下月生日,这月去申请退休
养老保险可以在办退休时候申请一次性补交,或者延长缴费年限,交完剩余3年再按月领养老金
⑷ 我到退休年龄职工医保还差三年怎么办
一边领养老金一边交医保,很多是这样的。
⑸ 我已到退休年龄,医保只有十二年,还需补缴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医保
农保和城镇居民医保都是终身缴费的。
城镇职工医保则是要达到同时满足以下几个要求才可以享受终身
1、男最低缴费25年,女最低缴费20年,部分地区是男30年,女25年。
2、退休前处于连续缴费状态。
3、实际缴费年限最低10年。
意思就是说,缴费必须一直交到退休,中间中断几年没问题,但退休前必须是连续几年都要缴费的。而且男的要交够25年,女的要交够20年。缴费不够10年的,一次性补缴都不行。
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社保最好要早缴,退休后才能享受终身的医疗保障。
二、员工退休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1、累积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2、或者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0年(120个月)。
3、到达退休年龄。
(5)已到退休年龄医保己交三年怎么办扩展阅读:
作用
一、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
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五、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⑹ 己到退休年龄,社保刚交三年,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现在一次性补缴职工社保。政策不允许。你可以带上你的社保卡,到社会保障中心咨询一下。
⑺ 到退休年龄,单位医保只交三年,差的部份谁交
自己承担。也可以继续工作,只到交足15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⑻ 已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只交了九年,该怎么办(补交行嘛)
目前各地逐步收紧了养老保险补交政策。所以你应该抓紧时间向你们当地社保机回构具体咨询答当地的补交政策。
医疗保险方面,各地都是允许在退休的时候予以补交的。
先确定养老保险补缴的事业,然后再决定医疗保险。因为后者是在退休审批时才涉及到
⑼ 已连续买了12年的医保社保,今年到退休的年龄了,请问如何办理退休可以一次性补缴3年的社保费吗
应该是可以的。
但具体你要到你所在地社保局咨询。
有的社保局是让继续上3年办,缴纳3年社保再退休。
⑽ 马上要办退休我医疗保险只交了三年怎么办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容(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