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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人员再就业工资拖欠

发布时间:2021-02-22 15:15:16

① 退休后在上班后发生工资纠纷有法律规定吗

退休后再就业,因为不具有法定劳动者主体资格,与聘用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版规调整。双方是劳权务关系,从事雇佣活动的收入不是工资,是劳务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办理。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② 退休再就业,老板拖欠工资上哪说理

你属于退休人员,劳动仲裁是不受理的,目前还没有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劳资纠纷的法律文件,因为国家不提倡和支持退休人员再次参加工作,只能互相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对方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

③ 退休之后再就业,工资怎么算

退休之后再次参加工作,属于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其工资的发放,一切待遇,专全部按照相互协商办理,如果属不合理,你可以不做,或者继续协商,国家不提倡退休人员再次工作,没有任何法律和规定工资待遇是多少,你们相互协商,打成协议,就是合理的。

④ 在社保局已经拿退休工资的人员重新在企业就业有保障吗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

⑤ 退休人员再就业,老板欠工资不给,仲裁也不管,人也我不到怎么办,法

退休人员再就业复的,制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应为劳务关系。若存在拖欠劳务报酬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⑥ 退休人员再就业被拖欠工资是什么性质

可以到人社部门劳动执法办投诉,

⑦ 退休人员再就业被辞退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版和投诉,权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⑧ 退休人员再就业计算个税时算退休工资吗

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包含退休工资。

2、关于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注意】如果企业对待再任职人员遵守“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四个条件,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不能同时满足,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已退休人员再就业工资拖欠扩展阅读:

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

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5)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2、个人所得税准予减免的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⑨ 退休人员再就业,没有签合同,离职时是否可以要双倍工资

退休人员再就业,没有签合同,离职时不可以要双倍工资。
按实际情况版,退休人员再就权业,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对于劳务关系发生纠纷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能以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⑩ 退休人员再就业遇到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法可以得到赔偿吗

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和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已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专说不是劳动关系,属所以在用人单位对于退休人员再聘,处理劳动纠纷时,不能按照劳动法来处理,只能按照民事纠纷处理,所以如果单位违反了劳动法,作为退休在聘人员,将不能按劳动法条款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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