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工能不能提前拿退休工资
结合自身参保情况咨询单位或社保部门。介绍不足。
㈡ 关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退休金怎么算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抄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㈢ 非工伤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职待遇
退职按照正常退休的养老金的40%发给,但是不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00%发给。退职不是发给退休费,是退职生活费。
㈣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待遇
您好: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3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4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2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3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4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待遇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关于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标准的确定办法,汲取了国外的经验,即大致确定劳动者的平均存活年限,再根据一次性待遇与长期待遇应为原工资收入的100%,以及这二者的比例关系,便可确定一次性待遇的金额。假如平均存活年限为20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的比例为9:1,那么,一次性待遇的最高标准便是伤残者24个月的原工资。长期待遇按月发放,有上限和下限之分,上限不得高过原工资,下限维持基本生活,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关系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衔接作出了新的规定。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应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还是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应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的就是这样的规定;另外一个观点是,工伤保险提供的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收入损失的替代补偿,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从理论上讲,已经不属于劳动就业人群范围,超过退休年龄再提供伤残津贴,就是提供了过度的赔偿待遇。通过研究论证,《工伤保险条例》采纳了后一种观点,但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待遇不因此而遭受损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㈤ 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后到退休年龄后养老金怎么发
抄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的,也袭属于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领取的退休金没有变化,也不可能再次办理正式退休。
因为不论你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病退之后都没有发生变化,依然在保持在病退之前的情况,也不可能重新计算退休养老金。
㈥ 如果职工因大病失去劳动能力者那么他的工资和养老金怎么办
职工因大病失去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已经缴纳的社保正常计算,到达退休年龄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㈦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为达到退休年龄而退纸怎么发放工资
可以提前病退。你的条件已经符合,作为人事部门,可能需要走一些必要的程序。如人事局不给办理,你可提起行政复议,如不服上级行政部门的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㈧ 通过劳动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办提前退休,但是请问提前退休待遇怎么算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1至4级残疾)的工伤伤残劳动者可享受退休待遇,即参加工伤回社会保险的,由社答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的发本人工资的95%,二级的发85%,三级的发80%,四级的发75%。
㈨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能提前退休么
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的,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9)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工资扩展阅读
退休享有的福利:养老金
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㈩ 丧失劳动力提早退休工资多少
2000元到2500元左右吧
根据你之前所处的工作单位有密切的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