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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1-02-22 09:40:52

㈠ 在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回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答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退休人员还在上班工伤了工资怎么算

1、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工伤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㈢ 工伤退休后的工龄工资怎么算问那个部门

1、既然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后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社会保险也不变,工资性或福利性待遇,不能减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原待遇停发,根据伤情享受伤残待遇。
2、关于你说的80%,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照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工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工伤后的基本处理流程:
1)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
2)一个月后一年内,用人单位怠于申请,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认定工伤;
3)认定工伤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等待遇;
4)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分别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
所以你可以先和单位据理协商,争取你的合法利益,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保仲裁。

㈣ 上班时工伤,退休后后续治疗待遇如何算

工伤职工退来休后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自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㈤ 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退休后工资如何算

1、既然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后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回不变的,社会保答险也不变,工资性或福利性待遇,不能减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原待遇停发,根据伤情享受伤残待遇。
2、关于你说的80%,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照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工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工伤后的基本处理流程:
1)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
2)一个月后一年内,用人单位怠于申请,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认定工伤;
3)认定工伤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等待遇;
4)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分别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
所以你可以先和单位据理协商,争取你的合法利益,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保仲裁。

㈥ 工伤提前退休有什么政策性待遇退休工资是否受影响如何计算

首先办理病退的条件为:(1)病退男职工满50岁,女职工满45岁;(2)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回的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答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3)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李先生符合以上所说三个条件,那么单位就可以为他申请办理病退。其次,办理病退的职工也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体的办法按照鲁政发(2006)92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提前退休人员和因病退休人员,在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执行扣减2%的政策。但在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待遇时,仍应执行原来的规定。其中,原来的规定是指劳社部函(2000)171号:“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㈦ 工伤四级伤残退休后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专,保留劳动关系,属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㈧ 退休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发的

您是说退休返聘人员手工伤?
还是退休时的相关补偿?

1、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工伤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㈨ 有患职业病工伤认定的职工退休时的工资怎么算

按当事人评定的伤残等级,以当事人工资水平为基数,当事人可以享有相关补偿和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㈩ 1至4级工伤,指交纳医疗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一至四复级工伤职工由制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和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退休。
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不缴纳医疗保险之外的其它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各地规定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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