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以后搬到别的城市居住,养老金能转移吗
可以。
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❷ 在跨省办理退休请问过渡性养老金可以转移吗
过渡性养老金是不能办理转移的,只有退休工资可以办理转移到异地进行领取。
❸ 退休金能否转移
1.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目前是不可以转移支付的,但是可以向原退休地区养老专金发放部门,应属该是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异地领取养老金,他们会根据情况给你办理相应的手续的,比如全国通存通兑的银行卡等等。
2.生存认证是必须的,这是有相应政策的,但生存认证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协查等等,你可以去原养老金发放机关去咨询申请最方便的认证方式。
3.养老金的发放和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都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范围。
❹ 退休工资能转回本地吗
退休的工资是不能转回本地的。牵涉到社保统筹。
❺ 养老保险能转到另一个城市吗
(1)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由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移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转出地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职工续建个人账户,做好个人账户关系的前后衔接工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额为1998年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1998年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全部。
(2)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范围内流动时,只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养老保险基金不转移。
❻ 已经退休人员想把户口转移到另一个城市,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也想一起转可以吗
据我了解如果是省内的迁移可能医保就医能报销,也不用转,养老金也不用转,异地持卡领取即可。省外迁移都转不了,户口要看所在省或城市的具体政策。住院医疗可按医保政策报销。
❼ 养老金怎么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回,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答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❽ 退休人员能转移退休金吗
不能,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的相关规定,退休之后养老保险不再办理转移
❾ 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吗
养老保险可以转移。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以前在一家单位上班,中间买断了,现在准备去另一企业,以前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到这一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❿ 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能否转移
退休人员不能转移关系
只能在原参保地办理异地安置,然后通过邮政的方式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