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库县对60的退伍兵自己交5万8的养老保险后原有的低保会取消吗
农村复员军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求--新民政府网
农村复员军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求
稿源:新民市人社局
根据辽宁省《关于贯彻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2〕277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人社发〔2014〕7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原农村复员军人可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明确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参保人员范围及缴费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复员军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我局认定身份后,从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15年,共计57327.27元。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自愿从1998年1月及以后任何时段缴费。办理补缴时,缴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保费,以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2011年7月1日以后的保费,以缴纳上年在岗职工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待遇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时间统一为2014年7月31日,基本养老金按其退休时间的计发办法据实计发,低于我市2013年平均养老金1778元50%的,按50%计发(889元);2014年8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以实际达到退休年龄为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据实计发,低于前述标准的,按前述标准(889元)发放。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上述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8月开始发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基本养老金。
三、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参保办法
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以及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如果符合农村复员军人条件,经认定身份后可自愿申请退出原保险(保障)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的养老金按规定退付,之后转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参与养老金计算。仍决定享受原待遇人员,其军龄不参与原待遇计算。
五、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分工
(一)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此项工作,解释相关政策,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办理相关手续。
(二)人民武装部。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民政局。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社保分局。负责收缴复员军人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做好相关退费审批、养老金核算等工作。
(五)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自愿参加复员军人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障退付工作。
(六)各乡镇街。负责将参保政策通知到本乡镇街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入伍和复员档案,接收本乡镇街复员军人参保报名、材料初审、汇总、报送等工作。
五、参保所须材料
各乡镇街负责收取参保人员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要注明参保人所提供的材料,特别是注明原件复印件。申请参保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农村复员军人退出原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申请书。5.本人入伍和复员档案、士兵证、退伍证等能够有效证明其身份的原始材料(必须要原件)。相关材料丢失的,可提供《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定期定量补助证》以及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青年花名册》、民政局出具的《复员军人花名册》等材料来认定其身份。
六、注意事项
(一)人员身份认定。在此项工作中,人员身份认定是前提和关键。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二)原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保。曾经参加“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和城居保)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复员军人,自愿申请参保的,需要退出原保险(保障),退付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养老金。但要在经人社局认定身份并认定工龄之后再进行退保,以免材料不合格不能参保又提前办理了退保。
(三)出生时间认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审批退休时,如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以档案记载为准。因此,如果该复员军人身份证为1954年5月出生,但入伍档案记载为1955年5月出生,那么该人的退休时间就是2015年5月,不能补发2014年8月至今的养老金,这一点在报名时一定要着重进行说明。在各乡镇街报送汇总表时,要对身份证号和档案中的出生时间同时进行登记。
(四)工作流程。各乡镇街宣传参保政策—→接收参保人员材料—→初审并汇总报送到人社局养老保险科(408房间)—→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并认定工龄—→各乡镇街领取材料—→各乡镇街到社保分局为超过60周岁人员领取档案卡和社区居住证明—→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保—→到社保局缴费(每名参保人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一张建设银行卡,把钱存到卡内,必须保留办卡手续)—→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前到人社局办理退休。
(五)材料初审和报送。各乡镇街在材料初审时,一定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于档案弄虚作假、有涂改无法认定身份的,不予收件。各乡镇街报送的材料,必须是经初审认为完全符合参保条件的。各乡镇街在报送材料时,要同时报送汇总表,加盖本乡镇街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不得涂改。如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报送时间。由于人员众多,且沈阳市明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㈡ 芸豆分1778元逾期了会被起诉吗
起诉不可能,只是催收电话会比较多,给你亲戚朋友不断打骚扰电话,以后别碰网贷了,在用钱就去正规平台借。
㈢ 法库县现在正在办理的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的工资几年一调整
农村复员军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求--新民政府网
农村复员军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求
稿源:新民市人社局
根据辽宁省《关于贯彻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2〕277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人社发〔2014〕7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原农村复员军人可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明确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参保人员范围及缴费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复员军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我局认定身份后,从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15年,共计57327.27元。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自愿从1998年1月及以后任何时段缴费。办理补缴时,缴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保费,以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2011年7月1日以后的保费,以缴纳上年在岗职工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待遇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时间统一为2014年7月31日,基本养老金按其退休时间的计发办法据实计发,低于我市2013年平均养老金1778元50%的,按50%计发(889元);2014年8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以实际达到退休年龄为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据实计发,低于前述标准的,按前述标准(889元)发放。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上述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8月开始发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基本养老金。
三、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参保办法
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以及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如果符合农村复员军人条件,经认定身份后可自愿申请退出原保险(保障)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的养老金按规定退付,之后转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参与养老金计算。仍决定享受原待遇人员,其军龄不参与原待遇计算。
五、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分工
(一)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此项工作,解释相关政策,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办理相关手续。
(二)人民武装部。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民政局。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社保分局。负责收缴复员军人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做好相关退费审批、养老金核算等工作。
(五)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自愿参加复员军人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障退付工作。
(六)各乡镇街。负责将参保政策通知到本乡镇街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入伍和复员档案,接收本乡镇街复员军人参保报名、材料初审、汇总、报送等工作。
五、参保所须材料
各乡镇街负责收取参保人员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要注明参保人所提供的材料,特别是注明原件复印件。申请参保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农村复员军人退出原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申请书。5.本人入伍和复员档案、士兵证、退伍证等能够有效证明其身份的原始材料(必须要原件)。相关材料丢失的,可提供《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定期定量补助证》以及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青年花名册》、民政局出具的《复员军人花名册》等材料来认定其身份。
六、注意事项
(一)人员身份认定。在此项工作中,人员身份认定是前提和关键。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二)原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保。曾经参加“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和城居保)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复员军人,自愿申请参保的,需要退出原保险(保障),退付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养老金。但要在经人社局认定身份并认定工龄之后再进行退保,以免材料不合格不能参保又提前办理了退保。
(三)出生时间认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审批退休时,如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以档案记载为准。因此,如果该复员军人身份证为1954年5月出生,但入伍档案记载为1955年5月出生,那么该人的退休时间就是2015年5月,不能补发2014年8月至今的养老金,这一点在报名时一定要着重进行说明。在各乡镇街报送汇总表时,要对身份证号和档案中的出生时间同时进行登记。
(四)工作流程。各乡镇街宣传参保政策—→接收参保人员材料—→初审并汇总报送到人社局养老保险科(408房间)—→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并认定工龄—→各乡镇街领取材料—→各乡镇街到社保分局为超过60周岁人员领取档案卡和社区居住证明—→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保—→到社保局缴费(每名参保人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一张建设银行卡,把钱存到卡内,必须保留办卡手续)—→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前到人社局办理退休。
(五)材料初审和报送。各乡镇街在材料初审时,一定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于档案弄虚作假、有涂改无法认定身份的,不予收件。各乡镇街报送的材料,必须是经初审认为完全符合参保条件的。各乡镇街在报送材料时,要同时报送汇总表,加盖本乡镇街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不得涂改。如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报送时间。由于人员众多,且沈阳市明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村复员军人的参保缴费。如上:跟随最低退休金调整。
㈣ 2005年广州市工资基数是多少
广州市医保“封顶线”涨至.5万
广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再涨235元,这意味着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属和各区(不含番禺区、花都区)的社保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将上涨至2820元。
笔者昨日(7日)获悉,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市统计局近日联合公布了“广州市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专家分析,以新基数为计算依据的2006年7月至2 007年6月新社保年度内,广州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也将水涨船高,其中医保住院“封顶线”可望增加1万多元。
社保基数已连续多年上涨超200元
据统计结果,2005年广州市属和各区(不含番禺区、花都区)职工年平均工资33839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820元;番禺区职工年平均工资23226元,职工月平均工资1936元;花都区职工年平均工资2664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220元;增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1336元,职工月平均工资1778元;从化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000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1667元。
有关通知要求,广州各区及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参保单位,凡依据2005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等计算的事项,均按该标准执行。
据悉,“社保基数”是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每年7月调整一次。广州“社保基数”在最近几年,每年都有超过200元的增长。上一个社保年度(即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为2585元/月,比前一个社保年度增加了232元。
养老金等社保待遇均有调高
专家分析,根据有关政策,从本年7月1日起,广州的社会保险将按照新基数进行缴纳费用和享受待遇。这就意味着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新的数字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费。
以养老保险为例,其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虽然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38号文,今年起社保政策呈收紧态势,但目前广东地区尚未对此作出调整,因此如果依旧按照现行的缴费方式,从7月份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也有所提高。
而在社会保障待遇方面,这意味着退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养老金将“加薪”。从1994年起,广州市就已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在正常情况下,每年的养老金都将按社平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随职工平均工资水涨船高。
按照有关规定,广州医保的“封顶线”(即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须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本年度累计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去年计算的封顶线为12.4万多元,按新标准计算的封顶线则达13.5万多元,足足增加了1万多元。
工伤保险方面,工伤人员可获得的一次性赔偿金方面,也将按照该统筹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如果是一级工伤按照16倍来计算的话,将多出4.5万元。
㈤ 三星i9300,刚网上看到港行促销报价才1778元是真的吗
不要购买 我看是翻新机 或者是高仿机 ,要是真的 就没有这么便宜 ,要是你想i购买最好是能拿这货到专卖店上验货 验满意了 是原装正品出厂机子子购买 否则不要购买
㈥ 我是沈阳人,今年75岁,6年兵龄,按照老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标准,我应交多少钱,每月能领多少钱
你岁数大不合适呀。沈阳最低退休金的一半,899+80*6年。农村复员军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求--新民政府网
农村复员军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求
稿源:新民市人社局
根据辽宁省《关于贯彻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2〕277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人社发〔2014〕7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原农村复员军人可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明确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参保人员范围及缴费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复员军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我局认定身份后,从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15年,共计57327.27元。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自愿从1998年1月及以后任何时段缴费。办理补缴时,缴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保费,以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2011年7月1日以后的保费,以缴纳上年在岗职工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待遇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时间统一为2014年7月31日,基本养老金按其退休时间的计发办法据实计发,低于我市2013年平均养老金1778元50%的,按50%计发(889元);2014年8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以实际达到退休年龄为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据实计发,低于前述标准的,按前述标准(889元)发放。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上述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8月开始发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基本养老金。
三、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参保办法
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以及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如果符合农村复员军人条件,经认定身份后可自愿申请退出原保险(保障)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的养老金按规定退付,之后转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参与养老金计算。仍决定享受原待遇人员,其军龄不参与原待遇计算。
五、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分工
(一)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此项工作,解释相关政策,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办理相关手续。
(二)人民武装部。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民政局。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社保分局。负责收缴复员军人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做好相关退费审批、养老金核算等工作。
(五)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自愿参加复员军人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障退付工作。
(六)各乡镇街。负责将参保政策通知到本乡镇街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入伍和复员档案,接收本乡镇街复员军人参保报名、材料初审、汇总、报送等工作。
五、参保所须材料
各乡镇街负责收取参保人员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要注明参保人所提供的材料,特别是注明原件复印件。申请参保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农村复员军人退出原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申请书。5.本人入伍和复员档案、士兵证、退伍证等能够有效证明其身份的原始材料(必须要原件)。相关材料丢失的,可提供《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定期定量补助证》以及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青年花名册》、民政局出具的《复员军人花名册》等材料来认定其身份。
六、注意事项
(一)人员身份认定。在此项工作中,人员身份认定是前提和关键。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二)原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保。曾经参加“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和城居保)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复员军人,自愿申请参保的,需要退出原保险(保障),退付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养老金。但要在经人社局认定身份并认定工龄之后再进行退保,以免材料不合格不能参保又提前办理了退保。
(三)出生时间认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审批退休时,如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以档案记载为准。因此,如果该复员军人身份证为1954年5月出生,但入伍档案记载为1955年5月出生,那么该人的退休时间就是2015年5月,不能补发2014年8月至今的养老金,这一点在报名时一定要着重进行说明。在各乡镇街报送汇总表时,要对身份证号和档案中的出生时间同时进行登记。
(四)工作流程。各乡镇街宣传参保政策—→接收参保人员材料—→初审并汇总报送到人社局养老保险科(408房间)—→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并认定工龄—→各乡镇街领取材料—→各乡镇街到社保分局为超过60周岁人员领取档案卡和社区居住证明—→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保—→到社保局缴费(每名参保人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一张建设银行卡,把钱存到卡内,必须保留办卡手续)—→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前到人社局办理退休。
(五)材料初审和报送。各乡镇街在材料初审时,一定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于档案弄虚作假、有涂改无法认定身份的,不予收件。各乡镇街报送的材料,必须是经初审认为完全符合参保条件的。各乡镇街在报送材料时,要同时报送汇总表,加盖本乡镇街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不得涂改。如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报送时间。由于人员众多,且沈阳市明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村复员军人的参保缴费。
联系电话:
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27515510
武装部军事科 27623460
民政局优抚科 27624114
社保局个体科(缴费) 27624729
社保局农保科(城乡居民保险退付) 27510709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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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岁数大不合适呀。沈阳最低退休金的一半,899+80*6年。农村复员军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求--新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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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关于贯彻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2〕277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人社发〔2014〕7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原农村复员军人可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明确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参保人员范围及缴费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复员军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我局认定身份后,从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15年,共计57327.27元。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自愿从1998年1月及以后任何时段缴费。办理补缴时,缴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保费,以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2011年7月1日以后的保费,以缴纳上年在岗职工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待遇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时间统一为2014年7月31日,基本养老金按其退休时间的计发办法据实计发,低于我市2013年平均养老金1778元50%的,按50%计发(889元);2014年8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以实际达到退休年龄为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据实计发,低于前述标准的,按前述标准(889元)发放。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上述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8月开始发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基本养老金。
三、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参保办法
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以及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如果符合农村复员军人条件,经认定身份后可自愿申请退出原保险(保障)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的养老金按规定退付,之后转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参与养老金计算。仍决定享受原待遇人员,其军龄不参与原待遇计算。
五、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分工
(一)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此项工作,解释相关政策,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办理相关手续。
(二)人民武装部。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民政局。负责为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社保分局。负责收缴复员军人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做好相关退费审批、养老金核算等工作。
(五)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自愿参加复员军人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障退付工作。
(六)各乡镇街。负责将参保政策通知到本乡镇街复员军人,查阅并提供入伍和复员档案,接收本乡镇街复员军人参保报名、材料初审、汇总、报送等工作。
五、参保所须材料
各乡镇街负责收取参保人员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要注明参保人所提供的材料,特别是注明原件复印件。申请参保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农村复员军人退出原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申请书。5.本人入伍和复员档案、士兵证、退伍证等能够有效证明其身份的原始材料(必须要原件)。相关材料丢失的,可提供《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定期定量补助证》以及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青年花名册》、民政局出具的《复员军人花名册》等材料来认定其身份。
六、注意事项
(一)人员身份认定。在此项工作中,人员身份认定是前提和关键。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二)原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保。曾经参加“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和城居保)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复员军人,自愿申请参保的,需要退出原保险(保障),退付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养老金。但要在经人社局认定身份并认定工龄之后再进行退保,以免材料不合格不能参保又提前办理了退保。
(三)出生时间认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审批退休时,如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以档案记载为准。因此,如果该复员军人身份证为1954年5月出生,但入伍档案记载为1955年5月出生,那么该人的退休时间就是2015年5月,不能补发2014年8月至今的养老金,这一点在报名时一定要着重进行说明。在各乡镇街报送汇总表时,要对身份证号和档案中的出生时间同时进行登记。
(四)工作流程。各乡镇街宣传参保政策—→接收参保人员材料—→初审并汇总报送到人社局养老保险科(408房间)—→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并认定工龄—→各乡镇街领取材料—→各乡镇街到社保分局为超过60周岁人员领取档案卡和社区居住证明—→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保—→到社保局缴费(每名参保人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一张建设银行卡,把钱存到卡内,必须保留办卡手续)—→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前到人社局办理退休。
(五)材料初审和报送。各乡镇街在材料初审时,一定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于档案弄虚作假、有涂改无法认定身份的,不予收件。各乡镇街报送的材料,必须是经初审认为完全符合参保条件的。各乡镇街在报送材料时,要同时报送汇总表,加盖本乡镇街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不得涂改。如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报送时间。由于人员众多,且沈阳市明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村复员军人的参保缴费。
联系电话:
人社局养老保险科27515510
武装部军事科27623460
民政局优抚科27624114
社保局个体科(缴费)27624729
社保局农保科(城乡居民保险退付)27510709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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