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宜昌退休职工,领取退休金一年一次人像识别我在宜都做可以吗
你可以要求宜昌的社保机构或者原单位经办人邮寄给你异地协查函,持你身份证、专协查函到宜都的社属保机构申请协助验证。宜都社保机构协助审验后会给你的协查函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你将此协查函邮寄回你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或者你们单位的经办人,即可完成本年度审验。
❷ 宜昌市三档社保15年2020年退休每月领多少钱
如果社保只购买了15年,那退休工资是很低的,只有1000块钱左右。
❸ 宜昌市退休职工补发的社平工资到位了吗
按照同家的有关规定与政策,今年宜昌市退休职工补发工资七一八月发放到位了。
❹ 请问湖北省与宜昌市缴社保,退休后的工资一样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养老金的核定领取金额是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多种因素,同时也要根据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因此,退休人员能领取退休金的差别在相同缴费年限和相同缴费基数下省社保和市社保如果参照的社平工资是一样的话就没有差别,如果参照社平工资不一样,就要看哪个社平工资高,那么那个退休金也就高。
❺ 2O16宜昌市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多少钱
出席两会的胡晓来义委员表示,今后自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幅度会浮动。过去几年都是10%的调整,今年是6.5%左右。这是因为确定调整的水平主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或者说参数。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去年是6.9%。
第二,财政的支付能力。去年全国一般性预算收入增长5.8%,中央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都比以前年度增幅要低。
第三,物价水平。去年和这件事相关的城镇居民物价水平是1.4%,应该是比较温和的。
第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去年是7.4%。
第五,社保基金,就是养老基金本身的承受能力。所有这些方面的因素集合起来做一个调整待遇的方案。
因此,胡晓义委员认为取6.5%左右还是恰当的。当然不是说每个人都增长6.5%,预算报告里讲到,还是要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待遇偏低的和艰苦边远的企业退休人员要适当倾斜,这就既体现了公平,也体现了差异。
❻ 宜昌市企业耶工缴满十五年养老金,且只缴百分之六十,退休每月能领多少
你还需要明确退休时间、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等基本信息,没有这些信息谁也没法帮你计算养老金的
❼ 宜昌企业养老保险退休金
湖北省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湖北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政策为:
一、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挂钩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三、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目前,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据统计,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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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宜昌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有消息吗
【2016年宜昌退休养老金上调,宜昌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5月10日下午,宜昌市养老金“并轨”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此次改革涉及的我市机关事业工作人员14万余人,其中在职人员9万余人、退休人员5万余人。
宜昌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工作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以分层分类逐步纳入的方式进行,在今年12月底前,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和人员成建制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宜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体系。
改革实施范围包括:全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确定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2016年宜昌退休养老金上调,宜昌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0)
人员范围包括:参保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休人员不纳入,待遇继续由原单位保障。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一样,单位和在职人员共同缴费,对在职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是20%,个人缴费比例是8%,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基数实行“300%封顶、60%保底”。
❾ 宜昌市退休养老金如何计算
自己缴纳部分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部分进入公共帐户
现在的计算公式是:个人账户的/120+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
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保而不包的。
中国是未富先老,随着60、70后进入老年,中国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社保养老的空账也越多。
社保养老是保证领取10年的
比如,60岁退休,70岁前去世,则个人账户中作为个人遗产;相反,70岁后去世就没有了。
❿ 求专业人士计算。。湖北宜昌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你可参照北京的计算办法,最好找到你们那地区的计算公式。
北京市新政策养老金计算公式
1、关于月养老金计发办法
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
2、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 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n , ……,X1993 ,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 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 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 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10)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周岁) (月) (周岁) (月)
40 233 56 164
41 230 57 158
42 226 58 152
43 223 59 145
44 220 60 139
45 216 61 132
46 212 62 125
47 208 63 117
48 204 64 109
49 199 65 101
50 195 66 93
51 190 67 84
52 185 68 75
53 180 69 65
54 175 70 56
55 170
4、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 G实
其中: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1)G 为“过渡性养老金”;
(2)G同 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3)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4)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5)G实 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6)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7)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8)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历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0年01月01日
年度 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元)
2010 50415
2009 48444
2008 44715
2007 39867
2006 36097
2005 32808
2004 28348
2003 24045
2002 20728
2001 18092
2000 15726
1999 13778
1998 12285
1997 11019
1996 9579
1995 8144
1994 6540
1993 4523
1992 3402
1991 2877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
一、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6年1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以下简称183号令),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三、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期
为使183号令实施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合理衔接、平稳过渡,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改革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实行五年过渡(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分别按照新办法和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并进行比较。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基本养老金增长幅度不超过按原办法计算的20%;2007年退休的,不超过40%;2008年退休的,不超过60%;2009年退休的,不超过80%;2010年退休的,不超过100%。自2011年起,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不再进行两种计算办法比较。
过渡期内,两种计算办法比较时,按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使用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封定在2005年的32808元/年(2734元/月)。
四、关于调整最低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
根据18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平稳过渡,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实行五年过渡(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2007年至2011年各缴费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分别调整为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45%、50%、55%、60%。
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最低缴费基数仍按原标准执行,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