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区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❷ 社区工作者到了退休年龄,应该以个体还是单位办退休
你怎会想到是个体?社区工作者为个体户工作吗?社区工作者都是有投保的,谁给你投保谁负责你的退休,要么街道办事处、要么民政局、或者计生局、社保局,社区工作者就这几种隶属关系。
❸ 社区干部的退休年龄
你是说,问一下社区干部的退付年岭是多少年,这个是按照国家退休年岭退休的。他不会从社区干部提外。退休年岭的。男六十岁退休。女55退休。
❹ 社区干部是到退休年龄退休、还是以到届满为准
一、聘用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计发退休费和退休后增发退休费的标准可参照本人退休前所聘用的行政或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加以确定。此规定不涉及本人职务认定问题。聘用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也可按工人工资标准计发退休费和退休后增发退休费。
nbsp;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应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医务鉴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办理因病退休。
三、聘用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国家法定的干部退休年龄时,连续受聘满10年,且仍在聘用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按干部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填写干部退休审批表,发干部退休证,职务栏内注明“聘用制干部”。
四、聘用制干部在职期间被解聘的,其待遇按工人标准执行
❺ 以前自己交社保后到社区工作退休年龄是五十还是五十五
您好 女性是50 男性是60
❻ 社区工作的妇女应该按什么年龄退休
社区工作的女性,55周岁办理退休
❼ 我是社区工作者,社工,我想问,明年我50岁能退休吗
考试审查时是要有个表要盖章,但是不是很严格,因为社会工作很广泛,比如在社区组织、参加公益活动都算社会工作,所以放心到你所在上级盖章吧,不用担心;我是北京的,就去居委会,居委会在拿到办事处盖章就成了。
❽ 居委会干部一般要多少岁退休
由于居委会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的,所以法律规定并没有居委会干部一定要内什么时候退休容,但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是属于管理工作的性质,故其退休年龄一般为男60岁,女55岁.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民政局确定有关方案后,再结合区各街道、镇的实际情况,确定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也就是说身体允许,有没有相关规定限制,六七十岁的老人同样还可以继续干居委会干部。
❾ 请问社区工作者在职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多大年龄如果提前领到退休金是否可以继续任职工作
一般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是60岁,女性是55岁,退休以后不得继续任职工作,具体如下: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北京社区工作人员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❿ 社区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
一、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
男同志60岁,女同志55岁退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定退休年龄的重申:
上面提到的都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原版规定。后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重申: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再后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又作了一次解释: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法定退休年龄”概念予以解释的请示》(京劳社办文〔2001〕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9年3月我部下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请你们按此精神解释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
备注:劳社厅函〔2001〕125号复函对“法定退休年龄”的概念解释似乎有所收缩,元芳,你怎么看?
三、国有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