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后养老金是多少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四川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
2. 2016年四川省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最新,事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公务员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资+岗位津贴)×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补贴。
其中X%的规定是:
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
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
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计发
3. 2019年四川省事业机关退休工资待遇怎么样
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授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尤其是今年在大规模实施减费降税的情况下,不仅要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还继续适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四川将有88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今年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7月22日下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解读政策,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求各市(州)抓紧开展数据核实、系统调试、资金安排、对接发放机构,确保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
4. 四川省事业单位中人退休工资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国家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这是一项历史性、根本性重大变革。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由此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问题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统一的制度安排,改变以前按本人退休时基本工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费的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计发养老金不仅与职务职级相关,更与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含符合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缴费基数等10余项指标挂钩。同时,为让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家对当年以前的退休人员也建立了养老金调整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以来,我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16号)、《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5〕45号)等文件;
2016年9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退休“中人”暂按单位申报的预发金额进行预发。2017年,完善计发养老待遇的相关参数。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采取试行方式,兑现了符合计发条件“中人”的养老待遇。
本次试行兑现退休“中人”待遇,是按上述文件规定计发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且符合计发条件人员的初始养老待遇,并全面兑现这期间国家出台的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当年退休人员参加次年的养老金调整)。这是执行国家和省既定政策,不是普遍调整养老金。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原退休费制度作了重大调整,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因此,试行兑现待遇以来,包括您在内的部分同志对不同年度退休人员间的待遇差距反映较多。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经慎重研究,决定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暂停试行工作,从2019年2月份起至退休“中人”养老金计发方案和相关参数完善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暂按原单位申报的预发金额继续预发,待退休“中人”养老金计发方案和相关参数完善后,再进行结算。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5. 2015年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怎样计算
机关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8%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决定明确,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6.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新政策何时才执行
作为一个政府人员连自己啥时候退休都不知道,让别人知道不笑掉大牙,问你的上司不就可以了吗
7.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工资标准什么时候出台
事业单位退休的中人工资何时解决?怎么总是回避不正面答复都三年了是不是把我们忘了!
8. 四川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涨多少
四川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今年2018年继续上涨退休工资,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因素影响,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具体细则要等全国人大会议以后才会出台上涨方案。
9. 四川省事业单位退休政策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务员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资+岗位津贴)×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补贴。其中X%的规定是: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