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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退休金要求赔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28 02:41:50

A. 企业未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退休金 企业该怎样赔偿职工

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劳动监察大队报案,有他们立案调查。符合的会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不给退休金要求赔偿的规定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还指出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若干问题: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B. 公司推迟半年给员工买养老保,员工离职可以向公司要求赔付半年的保险金不,怎么

公司推迟半年给员工买养老金,这是公司的规定。有的公司确实是半年以后才给职工买保险的。

C. 59岁工伤后过一年达到退休年龄60岁,社保退休金会导致赔偿少了但他们很强势给了退休金,导致赔偿问题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得办理退休手续,否则就会吃大亏,因为法律规定从办理退休手续后回次月发答放退休金,逾期办理不补发。 你如此不办退休不是傻了吗。
至于工伤赔偿不是以你现在退休后的待遇赔偿,不要听信不懂乱误导者胡咧咧,赔偿仍然按你发生工伤时的标准,给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这还必须因工伤经医学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达不到伤残等级没有赔偿。 自己想明白不要把帐算错了,吃了大亏无法挽回,因为有法律规定。

D. 未签劳务合同法退休人员有没有规定赔偿金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赔偿金的,但是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时效性。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1、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劳动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时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所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为入职后一年内与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内的重合部分。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 劳动法退休补偿

1、首先你是男性还是女性,如果是女性一般到50周岁,社会保险缴纳符合当地标准后就可以办理退休,不过我估计你是男性。
2、这时首先你要去了解这家单位是否有合法注册性质,比如是否是有限公司、个体经营户,如果是就要看有无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只是一个“私人老板”,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的话,那么只能请你节哀了,你什么都得不到了。
3、如果有工商登记注册的话,这个单位就要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由于个地政策不一,有一些特殊形式(比如上海的话,非上海户籍的外来人员缴纳的是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4、国家的社会保险是从93年开始的,93年是否有私营企业这个不好说,如果你真的做了16年,估计真好是93年左右进去的,那么应该按照当地劳动局规定为你补交社会保险。第二93年前的工龄可能很难认定,关于此可去当地劳动部门了解。
5、单位不可以无故辞退员工,只要你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不营私舞弊等等,单位不能违法辞退你,违法辞退的话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还需要支付赔偿金。
6、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单位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如果从08年1月1日开始超过一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和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41号中提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1994]481号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并且《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关于经济补偿金需要分段计算。
8、第一段从1994年到2007年12月31日(只要你能证明你是从这时间开始工作的),共14个月,按照《关于公布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算,所以共14个月经济补偿金。
9、第二段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3月31日,共1年3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年一个月,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所以是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加上我说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所以是3个月的赔偿金。
10、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不过我想这肯定是一家小单位,上面的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都给你的话可能要上万,如果你的月工资工资有3000块的,总的赔偿加社会保险可能会超过十万,一个小单位可能承受不了吧。
11、维权的路很艰难,建议你尽早去劳动仲裁,为自己讨回公道。

F. 单位拆迁了,我养老金没有交满,但是退休年龄到了,请问还能拿到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合同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必须征得劳动者同意,否则不得单方面变更。单位搬迁,劳动者不愿去新地方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G. 没有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要赔偿损失吗

可以要求赔偿,协商解决,若不给予赔偿,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个人的权益。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不给退休金要求赔偿的规定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H. 退休死亡补助金赔偿标准2020

如果是公务员那么40个月工资,如果是老师20个月工资,如果是普通工人10个月工资!

I. 连续在一个企业打工十年,因年岭超过六十岁,被企业辞退,应该要求企业补偿养老金吗

能不能要来赔偿抄,
要看你袭签订的合同类型。

第一,如果你是和公司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同工或者是无劳动期限(长期)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理应补偿你。

第二,内退的情况。
内退就是劳动关系还在公司,
公司每月仍给你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但是不用去上班,每月只发生活费。

第三,如果你是通过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那么到期终止,不再续约,公司是不给任何赔偿的。
顶多有一点遣散费。

J. 辞退已退休人员需要补偿吗

辞退已退休人员是不需要补偿的,正式退休是自然解除合同,不需要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0)不给退休金要求赔偿的规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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