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以前长沙工作有交社保,长沙的辞职了,社保停了,现在在北京又有社保,以后能把北京的社保转到长沙吗
可以的.请按照一下流程办理:
1先在转出地北京社保版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权地长沙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这一步已完成.
3再在转入地长沙填写:“社保转移申请”;
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从转到转入地。
② 长沙买的省社保,是按长沙的标准退休吗还是只有长沙市市级社保是按长沙标准退休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内待遇领取地:
(一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③ 在北京上的社保 已经上了5年了 如果要离开北京去到长沙 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转,这个规定是专门解决跨省转移的。
④ 在北京买的社保迁移到长沙了会不会退休工资要低很多
如果你在北京买的社保,已经超过了10年,如果你是最终在长沙退休,那你依然可以领北京的社保,
⑤ 长沙交的社保为什么要回户籍所在地去领取 ,退休以后是否按长沙发放
只要在长沙缴纳社保满足了最低缴费年限以上,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在长沙办理退休,享受长沙养老金待遇。
⑥ 长沙市养老金社保一年交896,55岁退休领多少钱一个月
如果一年只交896。不会高。退休也就千元以下。几百块.这个估计是城乡居民社保。s职工社保不会这点钱。
⑦ 在北京、长沙等地都工作过,社保也交过,我最后能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
退休前缴纳社保满10年就可以选择在社保缴纳地领取养老金。
⑧ 社保卡是大学时期在长沙办的,但是现在工作北京,在北京交社保可以吗这个能算缴社保一年么符合在长沙
可以在北京交社保,但不能算是长沙买了一年。
⑨ 北京交了两个月的社保可以转回湖南吗
北京交了两个月的社保可以转回湖南。 2009年12月底,政府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养老保险实现转移。
在五项社会保险中,具有转移意义的只有养老、医疗和失业三个险种,工伤和生育都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社保跨省转移流程: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表格)。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和12%的统筹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统一按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将所有手续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⑩ 我在长沙单位交了6年社保现在来北京上班了社保怎么转来接这交
你这种情况,在北京的新公司办理北京的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了,缴纳北京的社保就可以。以后在退休之前(男士60,女士50),可以将多地的社保合并,一起累计计算年限。或者你可以直接办理社保转移,详细如下:
办理条件
转出:(非机关事业人员)
职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参保,且本市用人单位已申报减员。
转入:
1.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关于“临时账户”的规定:
根据国发[2009]66号文规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职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户籍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所建立的账户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按国家规定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将临时账户中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的。
办理材料
转出:
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和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转入:
1.企业转出的职工
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2.部队转出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⑴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1份。
3.临时账户保险关系归集至京的职工(本市户籍或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⑴《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原件1份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4.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接收
⑴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办理流程
转出:
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出具缴费凭证,职工凭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以后环节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其手续应全部办结成功。
2.月减员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需确认当月社保缴费已经记账后方可办理。
转入:
社保经(代)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根据不同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
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中财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