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到退休年龄我不办退休可以继续上班吗
可以。
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所以,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再是该单位职工,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若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意继续上班,则职工与单位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时,用工单位不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1)到了退休年龄当月可以不办吗扩展阅读: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若发生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
劳务关系的特点主要有:
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5、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务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Ⅱ 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返聘合同。
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2)到了退休年龄当月可以不办吗扩展阅读: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Ⅲ 退休年龄到了一个月后办理可以吗
可以。
退休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版(国发[1978]104号)规定:权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Ⅳ 我50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我可以不办退休继续上班吗
如果你的身份为女工工人身份一般来讲应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是干部身份必须版55周岁才办理退休,工人身权份可以根据自己身体状况申请做到55岁退休,用人单位也可照常发放一样的待遇并购买医保和社保的,因此你申请即可。
Ⅳ 到了退休年龄没办理需要等到第二年的生日当月才能办理退休吗
没有这个规定,能办退休当月未办,可以继续办理,次月办理结束就可领取退休金。之前自己的原因忘记办理的退休金不予补发。
Ⅵ 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或者晚点半可以吗
可以的,但是有可能影响到您近期的医保待遇,如果是跨社保年度办理,版有可能影响到权您要补缴社保的金额。一般达到退休年龄以后社保的系统会自动停保,如果您不是及时办理退休,停保期间的医疗统筹是冻结的,如果这期间看病就医只能够刷医疗个人账户余额,刷完全部自费无法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我们一般一个社保年度是每年的7月到次年的6月。如果您是在今年6月刚刚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养老累计缴满15年,医保不足年限的话,办理养老的退休需要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的计算的基数是根据退休的社保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这个时候你在6月办可以按照去年的社平工资计算,如果7月份办理需要按照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算,自然不划算。
Ⅶ 到了退休年龄,能不能申请不退休继续工作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能申请延迟退休,继续工作。
1、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退出工作岗位。
2,社会保险法规定,到达退休年龄,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终止参保。也就是说,超过退休年龄,不能参保缴费了。
3、用人单位不会再承担高额的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五险,每个月的缴费比例是30%左右,如果有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还会增加20%左右的缴费比例,所以,没有单位原因承担退休职工的额外费用。
当然,人社部即将出台延迟退休的具体方案,如果你恰好在延迟范围内,则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继续工作。
Ⅷ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不去办理退休手续过几年再办退休手续可以吗
可以。
但是晚办理退休会晚领养老金,而且不会补发办理退休前的养老金。
如果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累计满年限。
最好到年龄就办理退休,免得晚领养老金影响自己权益。
(8)到了退休年龄当月可以不办吗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Ⅸ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暂不办退休手续吗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就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再是企业职工,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计算,你可以暂时不办理退休,但是只能从你办理退休批准之日起发给退休费,以前的是不给补发的
Ⅹ 下个月就到了退休年龄还能办吗
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应当是在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办理,并不能提前办理。专
具体属操作中,当事人应在退休前一个月向单位经办人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养老金领取卡之用)、个人照片(办理退休证之用)、独生子女证(涉及到独生子女费的地方需要)等材料,由经办人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等填写退休审批表,准备资料完成后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向社保提交退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