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到了退休年龄必须要退休吗
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年龄和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的,应该退休,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必须退休。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 请问: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的退休年龄有什么规定如果他们到了年龄不退休的做法合理吗哪里可以申诉
国家对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如下: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退休。在上海的话,对于女性,实际执行过程中,主要看该人从事的岗位性质,如果是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55周岁退休。工人岗位的,50周岁退休。
C. 女职工退休时如何区分女工人和女干部身份
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认定为干部的,按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1,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如果原来是工人的,转为干部工作岗位,应该填写工人转干表。甚至要参加上级统一的转干考试。
拓展资料:
现行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而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1999年劳动部颁发的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第一条中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到,对于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主要以身份进行区分,而身份确定主要以女职工退休前的档案记载为准。
此后,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文件中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该规定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身份区分标准,转为判断女职工是否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
结合此前的各项规定,多数地区目前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常规做法是,先看人事档案,档案中载明属于“干部”的女职工55岁退休。对于身份不符合“女干部”条件,但工作岗位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的女职工同样适用55岁退休,工作岗位则以末次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进行确定。
D. 广州外企女员工,档案身份是工人,实际岗位是管理人员10多年,退休年龄是50还是55
本人挡案身份是女工人,就是做到法人代表或董事长也是50周岁退休,退休年龄是看你本人是属于什么性质编制决定的,而不是看任什么职务决定的
E. 私企管理人员属于女干部吗,退休年龄是多大
在上海的话,算,管理岗位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
另外,在上海,从事管理岗位的也可以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具体要求如下:
企业单位到龄人员养老金申领
◆申办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3、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视作缴费年限)。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关于参保人员享受房贴的证明》,其中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房贴金额超过5元的,需提供1995年底之前的工资单;
3、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资料:
①按外商投资企业办法计发养老待遇的人员需携带该人员1994年和1995年的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
②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女性,年龄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需携带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书复印件;
③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户口所在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F. 企业普通女职工50岁是强制要求退休,还是可以以管理、技术人员延迟到55岁
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法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应当离岗退休,并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根据目前规定,企业女干部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G. 人社部规定女管理人员就要推迟退休年龄吗
现在国家并未出台退休延迟政策,如果出台,也会涉及到女干部,包括管理人员。
H. 企业女管理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工种累计满10年,井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企业职工退休时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I. 法定退休年龄中的女工人和女干部怎么鉴定
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人事部门未认定干部的,按照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现行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1999年劳动部颁发的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第一条中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主要以身份来区分,而身份的确定主要以女职工退休前的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
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目前大多数地区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常规做法是:先看人事档案,档案中写明属于“干部”的女职工55岁退休。对于身份不符合“女干部”条件的,但工作岗位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的女职工同样适用55岁退休,工作岗位则以退休前最后签署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