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养老保险金吗
1.社保是在办理退休来地领源取退休金的。
2.女40周岁,男50周岁之前是可以申请办理养老关系转移的。
3.在两个单位之间形成的中断目前各地区有不同规定:①在新单位接受后可以自己补缴3个月内的中断,不补缴中断,新单位接着往下交纳,累计计算缴费年限。②允许自己补缴中断。③因为社保政策有地域性的规定,按当地社保具体规定办理即可。
⑵ 户口和养老保险不在一个地方,最后能在哪领养老金
一、养老保险的缴费地和户籍所在地在一块,在户籍所在地领养老金就可以了。
二、养老保险的缴费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一块:比如说我的户口在山东,但是我在北京工作,在北京交养老保险,只要我退休的时候,我在北京已经缴满了10年,我就可以在北京申请退休,在这领养老保险。
三、退休地没有交满十年:那如果你退休的时候发现我在北京没有交够十年,就往前倒了。比如说我之前在上海工作,在那交满了十年,我可以倒到上一个交满十年的地方去申请退休,领养老保险。有些省是这么规定的,比如户籍所在地和你工作的地方都不在一块,你可能还有两三个工作地方都交满十年了,你可以选一个高一点的去领。
四、每一个工作的城市都没交够十年:那这种情况,最后都全回户籍所在地吧。还是去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存在以下一些情况,领取不了养老金:
一、没有及时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所以,大家还是按时去进行领取资格验证,以免延误你的养老金发放时间。
二、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现在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三、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劳动教养的暂时停止发放养老金。当然了,等释放或者期满后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网络-养老金
⑶ 户口所在地与退休金领取有关系吗
户口所在地与退休金领取没有关系。
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与户籍所在地并无直接关系,与退休后居住地有关。
退休后居住地与基本养老金发放地不再同一地的,同行每月提取每笔不超过两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免收异地取款手续费,超过的以及异行取款的要收取手续费。
退休后异地居住的退休职工,每年生存验证可以在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异地验证,也可以远程视频验证。
(3)退休金按户籍领取扩展阅读:
退休金主要分类
1、按退休金筹措方式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2、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可分为约定提存金办法(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plan)和约定给付办法(defined benefit pension plan)。
约定提存金办法是企业按照退休办法的规定,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将属于该职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给已退休职工。
通常每年提取定额的基金,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如工资的5%)提取的,职工退休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取决于提存的金额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业并不保证退休金给付的数额。企业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数额,即为当期应确认的退休金成本。
约定提存金金办法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只须在提取时借记退休金成本,贷记现金,此外别无其他分录。我国企业多数采用这种办法。
约定给付退休办法是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支付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在职工退休时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只要职工退休时企业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企业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企业决定。
在这种办法下,退休金的数额通常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及服务年限确定,或者两者均需考虑,或者只需考虑其中一项,如服务年限。前者称为最后工资法,后者称为定额给付法。
3、按职工是否参与提取退休基金分
退休办法按职工是否参与提取退休基金分为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contributory pension plan)和非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noncontributory pension plan)。
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是企业与职工共同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双方提取的比例不一定相同。职工如果提前离职,可将其自身提取的本金及利息收回,而能否分享企业提取的基金则视退休办法的规定而定。我国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共同提取退休基金。
非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是退休基金全部由企业提拔,职工不参与提拔的办法。美国大部分退休办法均属这种办法。
4、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⑷ 异地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退休后是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还是养老保险缴纳地的标准,领取退休金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满十五年后领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标准。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退休金按户籍领取扩展阅读:
条件待遇
领取条件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
享受的待遇
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D 、死亡待遇:
(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
(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死亡待遇各省规定各不相同,详细待遇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⑸ 养老金按户口所在地还是参保地标准领在异地交满15年。在哪儿领退休金
养老金按参保地标准领,在异地交满15年。在参保地领退休金。如果要回户口所在地是需要办理转移并从新办一张卡可以的。
社保卡办理具体如下:
一、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
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办理资料
1、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2、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3、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4、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5、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6、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
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x市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
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无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⑹ 我在异地交了15年养老金,退休后应该怎么领取是按户籍地领取吗
异地缴费满10年就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或者在你本人女40,男50周岁前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以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⑺ 养老金必需在户口所在地领吗
养老金的领取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一定是在户口所在地。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