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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卡能冻结吗

发布时间:2021-01-21 23:54:22

㈠ 退休工人养老金帐户能冻结吗

退休工人养老金帐户不能冻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答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1)退休工资卡能冻结吗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 20%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最终要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自前各省市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不同,且在不断调整。如:上海按照单位22%、个人8%的比例缴纳,北京按照单位20%、个人8%的比例缴纳。

㈡ 法院强制冻结退休工资卡需不需要告知被执行人

法院不可以强制冻结退休工资卡。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专的复函
劳社属厅函〔2002〕27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否协助法院扣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抵偿债务的请示》(渝劳社文〔2001〕7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二年二月四日

㈢ 退休工资法院可不可以冻结

1、法院执行没有冻结工资一说,冻结一般指被执行人的帐户或存款,根据你提出的相关问题我们就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作一些说明:

一、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不得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基金。

二、有权扣押、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股息、股利、租金收入、偶然所得等。(应做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依据《民诉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以上的规定,对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有权采取拘留措施,拒不履行一般应理解为有财产但不履行,如的确没有财产则不应采取该人身强制措施。

㈣ 最高人民法院对冻结退休工资给生活费有什么规定

法院不可以强制冻结退休工资卡。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的复函版
劳社厅函〔权2002〕27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否协助法院扣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抵偿债务的请示》(渝劳社文〔2001〕7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㈤ 想问一下妻子的退休工资卡和工资卡(虽已退休。但还在上班)可以被冻结吗

社保卡那个是不能冻结的。一般会给留下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来源的。

㈥ 法院能冻结退休工资吗我有个执行案件法院冻结了我的退休社保工资卡请问法院能不能冻结我提出执行异议,法

(小尘4x/图)

因为没有偿还去世儿子的债务,年逾七十的老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放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也被冻结无法取款,面临着失去生活来源的困境,身患癌症的老人医药费也无法支付。法院执行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据上游新闻报道,两位今年分别73岁和71岁的老人被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他们用于发放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也被冻结不能取款。原因是两位老人的儿子借了朋友一笔钱,还有40万元没有偿还就去世了。朋友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死者的遗产价值大于债务,两位老人及他们的孙女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没有表示要放弃继承,所以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及起诉之日起的利息。

这起官司的判决并没有问题。虽说现代法律认为父母与成年子女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并不存在“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义务,但民法也规定,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如果不放弃继承死者的遗产,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死者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继承人对不足的部分不负有偿还义务,当然其也可以自愿偿还。

问题出在执行上。因为老人和孙女没有履行判决义务,原告申请执行,法院于是将老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还冻结了老人的银行账户。而根据老人方面提供的信息,儿子的遗产还没有继承,这些银行账户中的财产,是他们的养老金,并不是继承的儿子的遗产。这一点其实法院在之前的一份执行异议裁定中已经确认过了。早在2019年,债权人就申请了执行,法院当时也冻结了两位老人的银行账户。死者母亲提出了执行异议,并提交了包括银行账户流水等在内的证据,证明其名下银行账户的财产是其养老金,并不是继承来的儿子遗产。当时法院对此予以确认,并在2019年7月5日作出裁定,认定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证据证实死者母亲继承遗产,其养老金不是死者的遗产,因此支持死者母亲的执行异议,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撤销了对其实施的限制消费措施。

但是半年多之后,法院又恢复了执行,再次冻结了老人的账号。难道是有了新的证据证明死者的遗产已经被继承了?

另外,根据最高法有关规定,法院在执行时,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而死者母亲身患癌症,目前无意识、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靠呼吸机、导管流食维持生存,日常医疗费用开支巨大。这些情况,法院在第一次受理执行异议时就已经知晓。即使有证据证明老人银行账户中有继承的儿子的遗产,法院也只能在这些遗产的额度内划扣或者冻结,而不应该直接冻结老人账户,导致老人完全无法取款。不能取款,可能耽误治疗,有可能给老人的病情带来影响。

那如果继承人一直不继承死者的遗产,债务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呢?如果继承人迟迟不进行继承,又不放弃继承,导致遗产长期悬而不决,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债务人可以请求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处置,在处置所得中优先偿还债务,有剩余则交还继承人继承。

法院执行关系到判决的最终实现,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那无异于一纸空文,不仅无法保护胜诉一方的利益,司法权威也会受到侵蚀。但是法院执行也应该具有人道主义关怀,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最高法规定,执行中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而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在信息化程度高度发达的当下,法院有能力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和收入状况,也可以估算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生活费用大概是多少,执行工作应该更加细致,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同时,也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

辛省志

㈦ 法院冻结退休工资卡合法么

法院冻结退休工资卡是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

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7)退休工资卡能冻结吗扩展阅读: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

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㈧ 什么情况能冻结老人退休工资卡

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抄是基本生活费,是活命钱,是不允许冻结的,法院曾经专门发文,明确社保部门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委托扣款,随着经济纠纷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法院现在处理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可以在退休费扣款,但是不能冻结。在扣款时,应该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㈨ 最高人民法院对冻结退休工资给生活费有什么规定

法院不可以强制冻抄结退休工资卡。关袭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27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否协助法院扣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抵偿债务的请示》(渝劳社文〔2001〕7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退休金能冻结吗

银行没有权利冻结你母亲的退休金,但银行可以通过法院来冻结你母亲的部分退休金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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