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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发布时间:2021-01-21 22:51:38

⑴ 按新的《劳动法》社区工作站人员聘用期超过三年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他们该如何办

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不是独立法人~

街道是

你这个问题每个地方情况不一样,还是直接问你的领导去

像我这社区干部干了三十几年什么都没~~

前几天书记重视了才办了个三险

⑵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用人单位再次聘任的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处理,享受什么待遇

是的,大部分复地区都是这样规制定的,比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上海退休人员工伤也要做伤残鉴定也有伤残补助金,也有停工留薪的待遇,连就业补助金等都有。我们单位就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工伤该赔付的一样不少。

⑶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是否还可以通过劳动法维权

确实,按照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旦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畴
在劳动部门判定的多个案例里,有好几个案例都是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为超期维权得不到支持的
案例1:河北省A某系某国有企业改制买断的下岗职工,男性。在57岁时被当地交管部门聘用为协管员,在职一直到退休年龄。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A某发现交管局并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于是投诉交管部门。但在投诉过程中,A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结果最终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交管局违反劳动合同法,但因为A某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无法支持A某要求补缴3年社保的请求,最终通过协商的方式由交管局一次性补偿A某数千元。
案例2:江苏省B某系某地方征地农民,从未参加过社保,后征地后被某街道兜底就业成了保洁员,工作了7年多,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到2010年,B某满50周岁,当街道下属劳务公司想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却被社保机构告知其年龄超过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经不能继续为其参保。最后B不得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虽然继续在该单位做事,但只能以个人灵活就业者身份自行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并非没有年龄限制,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劳动年龄段,在我国,劳动年龄段指的是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或者16-55周岁范围,超出范围内的就很难主张权益。

就目前来看,维权的办法也不是没有
即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款,总则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了社会保险为仲裁的条款之一,而仲裁时效为一年,以劳动者知晓权益被侵害开始计算。所以目前此人如果要维权,就必须尽快进入劳动仲裁流程。劳动仲裁是不以年龄为限制的,即使劳动关系已经因为时间关系不存在,但只要仍处于仲裁有效期内,对于之前发生的劳动纠纷都可以提出仲裁。
所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社保问题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但如果一旦超过期限,再想维权就会很困难。

目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法要到2011年7月1日以后才能执行,其中有部分条款,以及配套的惩罚措施目前尚不完善,所以对于社保这一块还是有些麻烦。由于社会保险法不具备追溯力,所以之前发生的问题不适用于该法。

⑷ 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是劳动关系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确定劳动关系要分两个方面看:
1、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回法定退休年答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以按劳动关系处理;
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
全国各省在实践中也是按照上述规定处理此类案件。

⑸ 浙江省最高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提出工伤认定的,应不于受理的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该答复明确了,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是可以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⑹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如再聘用需要做什么手续

  1.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需聘用的,让劳动者去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的办理的则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劳动者因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不够的,存在争议,各地规定不一,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协议;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应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认定方面,较为统一,发生工伤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认定为劳动关系:下列法条仅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⑺ 我单位聘用了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现在想劝退,请问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达到回法定退休年龄答,应当退休,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⑻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现在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应该退休,领取养老金
单位返聘,继续工作。应该和单位签订劳动协议。约定劳动时间,工资还有其它待遇。
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返聘人员被单位辞退,又没有签订劳动协议,一般不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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