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对于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缴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的取得时间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
❷ 退休人员的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❸ 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据此,退休人员每月取得的退休工资3000元属于免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该减除费用3500元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其所得2000元未超过3500元,因此无需缴纳个税。
应当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就“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依据“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是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是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是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是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如果未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❹ 外地退休人员被北京单位聘用缴纳个税后可以在北京买房吗
应该有问题。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北京买房,要求交够一定年限的社保,才行。另外,你是退休的,也没法交社保了。
❺ 公司聘任退休人员,需要给他上社保吗工资怎么扣个税
聘任了一个从别的单位退休的人员做顾问,非劳动关系,乃劳务关系,不能上社保,也不需要扣个税
❻ 退休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怎么缴纳个税
返聘工资应按工资薪金计税。按提供劳务的次数给予报酬的才按劳动报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