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年龄认定是以什么为准
退休年龄的认定,以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B. 中组部对干部退休年龄的认定
不论是干部还是工人,退休年龄的认定, 都是按照档案最先记载的为准。
C. 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职工退休年龄认定:
一般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在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
关于职工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国家与此相关的法规和文件有四个,分别为《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7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其退(离)休等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后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D. 档案与身份证年龄不符退休年龄如何界定
档案与身份证年龄不符退休年龄应当以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版。
劳动权部办公厅《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劳动局:
4月17日,劳动部办公厅将《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抄送我局,我们认为,该函有关规定与
199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合发《关于办理干部退
(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有关规定不完全一致,即去函咨询,6月25日劳动部办公厅向我局发来了《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3]67号文)对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将该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文)
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 关于退休年龄的认定及如何维权
在太多的权利被人民的敌人掌控之后,,百姓维权几乎就是天方夜谭。不管国家文件如何制定内,“容县官不如现管”,更不要说,现在的国家文件,就是党纪国法又有几条灵验?你如果不畏难,尽管四处奔波好了,只要退休年龄不再马上被延迟,就是按身份证年龄给你办下退休,你的奔波还不会有结果。
F. 退休年龄以什么为准,是档案年龄
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二)款规定,职工退休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应最早档案年龄记载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6)关于退休年龄认定问题扩展阅读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G. 干部档案年龄认定标准,退休年龄以档案为准吗
是。
干部人事档案时间认定主要依据:
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规定:凡干部身份证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离)休等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后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同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对无法查实这种情况存在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H. 办理退休的年龄认定以什么为准
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依据,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专违属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同时,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制档案。
I. 关于退休年龄出生日期的认定
像你这种情况,按该文件规定以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的话,应该是入团的资料在入伍的资料之前,所以应该以入团资料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