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州社保不到15年,但是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了,该怎么办
你户口抄在重庆,但是只能在深圳办理退休,还差5年才到15年,能否到60岁退休与你的户口性质有关,一般城镇户口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的是可一次性补交后办理退休,而农村户口的是要延长缴费到15年为止,当延长了5年还不够的,才能一次补交办理退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是不会给你缴社保的,也缴不进去.只有个人自己缴费
❷ 关于广州社保未满15年已到退休年龄
小保君有以下建议,可以参考下:
1、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
2、交社保的同时,公司也在交。如果个人不交了,那公司的部分也停了。还有哪怕你缴纳满15年社保,只要你没有到退休年龄,你在企业单位工作,那么你就必须缴纳社保,这个是规定。
3、养老金的多少,与当地的平均工资,与你缴纳社保的年限和基数都是有关。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你更要交了。因为你工作中只需缴纳很少的养老保险,退休后反而能拿到较高的养老金。
4、如果停止参保,那么其他的社保待遇就不能享受,比如医保停了,去医院看病就无法报销了。
❸ 在广州买了几年社保快到退休年龄不够15年可以补缴广州社保退休吗
应该可以的,不过社保补缴申请审核那套程序很严格而且复杂,可能需要找公司帮忙弄,我有朋友的母亲快到退休年龄找广州长帆企业补的,现在已经享受退休金待遇2个多月了。
❹ 广州社保不到15年,但是已经到了快到退休年龄了,该怎么办
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满15年可以个人继续购买,买满15年再办理退休。
❺ 广州社保不够15年,怎么才能办理广州退休广州社保补缴是怎样补的能补缴广州社保吗
可以把社保补缴够一定的年限,
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专果漏缴不能够进属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外地户口社保不够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广州社保在广州退休吗
可以的,只有你在广州累计有10年以上的广州社保,社保够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回以申请再广州退休,答广州户口个人无单位如何补缴社保,外地户口个人无单位如何补缴社保?关于这些问题欢迎大家来电咨询,专业从事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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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广州社保不到15年,但是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了,该怎么办
你户口在重庆,但是只能在深圳办理退休,还差5年才到15年,能否到60岁退休与你的户口性质有关,一般城回镇户口到退休年龄答时缴费年限不够的是可一次性补交后办理退休,而农村户口的是要延长缴费到15年为止,当延长了5年还不够的,才能一次补交办理退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是不会给你缴社保的,也缴不进去.只有个人自己缴费
❽ 如果在广州买了社保满15年,以后退休可否在广州领退休金。还是要到户口所在地去领
在某个地区累计缴费超过10年时,退休办理可以有两种选择。
非广州户口,在广州缴纳社保超过10年,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到广州参保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广州市民的退休待遇。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可以迁移回户籍地退休手续,享受户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优协,社保。
(8)广州社保退休不足15年扩展阅读:
城镇企业职工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86 年至今)三个阶段。
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
(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1]。
但该制度也存在明显问题:
(1)覆盖范围狭窄,即仅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按岗位划分参保条件。计划经济的特征使人们一旦进入特定岗位就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3)保险体系层次单一,所有责任都由政府承担。而且在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没有任何积累资金。
“文革”中,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文革”结束后,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恢复。此阶段的制度特点为:
(1)单位成为养老保险金筹集发放的主角,企业完全承担了原来劳动部和工会的职责,制度中的监督与制衡关系不复存在;
(2)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覆盖面狭窄。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主要集中于国营企业;
(2)企业完全负担社会养老保险,且新老企业负担不均;
(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无法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经济改革使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企业工资制度也发生变化,以标准工资为基础的养老金计发难以为继;
(4)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机制,如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等;
(5)退休条件以及待遇水平与工龄挂钩的做法欠科学。
1995 年,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首次引入个人缴费和缴费确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缴费责任主要由企业承担的局面,强调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现实中还存在着一系列尚未解决的问题:
(1)统筹范围实际上仍以县市为主,与“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相距甚远;
(2)各地养老金收缴、支付标准不一,阻碍了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
(3)企业仍然担负着养老金发放和管理退休职工的责任;
(4)1995 年的改革导致前后两个实施方案并存,在制度设计和管理上带来新的混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造成资金运作上的账目、管理混合运行现象,给统筹资金挪用个人账户提供了方便;
(5)覆盖面依然很小,统筹层次依然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