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定退休年龄那为何要员工在退休申请表上签字这是为什么
呵呵呵呵,根据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养老待遇的规定:
甲、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一般工龄已满二十五年,本企业工龄已满禅历十年者,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六十,至死亡时止。如因该企业工作的需要,商得本人同意,留其继续工作时,除应得工资外,每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十备脊至百分之二十。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一般工仿袭渗龄满二十年,本企业工龄已满十年者,得享受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
丙、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三十二度以下的低温或华氏一网络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五十五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但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丁、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及其他化学、兵工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五十五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但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呵呵呵呵,你们可以就退休的有关规定去当地政府的劳动局进行咨询。企业、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
呵呵呵呵,一家之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⑵ 超过60岁的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⑶ 本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金满15年,还差2年多,能申请大龄补助吗
达到退休年龄,交费年限不够,可以申请延迟退休,继续交纳养老保险,达到最低交费年限后再申请退休,没有任何大龄补助可以申请。
⑷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职工本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了。但她自己提出离职的。那么这么赔偿工龄的补贴就不会给你了?那么三年的失业金也就没有了。
⑸ 退休申请,本人是被单位开除,现在到了退休年龄,退休
如果参保人在被单位开除前,已累计缴纳社保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到法定内退休年龄,在参保地社保局容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影响参保人按月领取退休金。
如果参保人被单位开除,累计缴费不足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又不补缴的,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只能领取个人缴费帐户全部金额和利息。
⑹ 企业员工法定退休年龄50岁个人提出申请55退休可以吗
女工50周岁退休,是指企业工人,或者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工勤人员,女55周岁退休,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女干部,工厂的管理人员,也是55周岁退休,
⑺ 到了55岁,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一年,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交够了20年的个人社保,可不可以现在申请领取养老
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申请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1、领取金额版
月领基本养老权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
(横线部分为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者才能享有,考虑实际情况,在这里就不做计算了,本身金额也非常少)
2、基础养老金: 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
3、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根据以上公式,就可以算出自己现在的养老帐户上大概有多少钱了。
⑻ 劳动仲裁申请人年龄受到限制吗
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即不得超过女50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前款所列为一般情况,但也有法定的另类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劳务关系处理。由此看出,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才是构成劳务关系的必要条件。另外,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年龄下限有明确规定(16周岁),但对于劳动关系构成年龄的上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务工人员应区别对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
⑼ 劳动仲裁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即不得超过女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前款所列为一般情况,但也有法定的另类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劳务关系处理。由此看出,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才是构成劳务关系的必要条件。另外,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年龄下限有明确规定(16周岁),但对于劳动关系构成年龄的上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务工人员应区别对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