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对走丢了的退休工人,的工资怎么归定的
从第七个月起,暂停基本养老金发放。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的复函》(劳办发[1993]162号),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仍不知下落者,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其死亡。如果法院已经宣告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对其暂时作死亡处理,并发给相应的死亡待遇。
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退休职工重新出现或者确知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恢复基本养老金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待遇,但近亲属应当退回已经领取的死亡待遇。
《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 》
劳办发[1993]162号
天津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的请示》(津劳险[1993]第38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局反映,由于公安部门对下落不明人员注销户口的时间问题未作具体规定,实际注销户口时间伸缩性较大。在执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
[1990]1号)时,对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的,“从其户主、亲属或利害人申报失踪,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下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的规定难以掌握,需要进一步明确停发退休待遇的时间。我们认为,对此可暂按如下意见处理: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六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有关退休人员下落不明期间其他情况下待遇的处理,仍执行劳办险字[1990]1号文件规定。
㈡ 退休证丢了还能领正常的工资吗退休证丢了能不能领正常工资呢
没问题的,工资直接到卡内,没人看退休证,退休证在办退休办银行卡时用的。
㈢ 退休工人的身份证和工资卡都丢了怎么办
补办身份证和工资卡。
退休职工身份证和工资卡丢失,应当先口头向发卡银行挂失,而后补办身份证和工资卡。鉴于办理身份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可以先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持临时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事宜。补卡后,及时到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资卡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㈣ 退休人员的工资卡丢了,怎么办
去开卡银行办理一张就可以了,如果有必要可以向原来的单位说一下,把卡号或者账号改了就行了
㈤ 退休人员工资卡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退休人员工资卡(养老金)、身份证丢失后的补办步骤是:
1、首先补办身份证。
2、补办工资卡。
补办身份证步骤及流程:
1、户口在哪个派出所就去哪个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2、必须带户口本。补领和换领费用40元。
3、先核实你身份,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上面签字,然后交费照相。
4、补办身份证所需要的时间为:一般为3个月,和新办理一个身份证的时间相同,但是现在办理的速度有可能有所提高,不过各地的办理时间可能不同。有的地区可能要3个月,有的地区1-2个月就好。
养老金银行卡遗失办理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卡开户行办理挂失手续,重新补开养老金银行卡。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退休人员每年要办理一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因瘫痪、残疾、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资格认证。
3、一种方式是持当地公开发行的近期报纸置于胸前照一张4寸彩色照片,寄送资格认证科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照片要求能看清楚报纸的发行日期、报纸头版头条新闻标题的大部分字样和手握报纸的手姿(不得电脑合成),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背面写清楚行动不便的原因、退休前的工作单位、现详细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人等信息。
第二种方式是在居住地开具由社区(村)和派出所同时盖章的居住证明,寄送我局资格认证科参加资格认证年审。证明要求写明姓名、姓别、身份证号、行动不便的原因、居住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4、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㈥ 工龄丢了现在按居民退休开工资,现在找还能找回来吗
工龄丢了,现在被安置退休,工资现在找回来是很困难的,主要得有证据的。
㈦ 离退休人员工资存折遗失后怎么办
离退休人员工资存折遗失解决方法:
1、如离退休人员不慎将工资存折或卡遗失,需先告知机保局退管股,本人再带上身份证到原开户银行进行挂失,再重新开户,将新开户的账号或卡号报给单位经办人员,单位经办人员向机保局退管股纸质申报即可。
2、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新开户的存折或卡到机保局退管股办理即可。
(7)退休人丢了还能开工资吗扩展阅读:
退职标准
(1)、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岁数未到退休年龄。男的不满50周岁;女的不满45周岁。
(3)、工龄未到退休年限。参加工作不满10年,或连续工龄不满10年。
办理退职,须具备以上3项条件,才能由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劳资部门批准。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发给一定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对符合享受离休待遇条件的老干部陆续有相关规定,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当干部(含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包括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
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干部,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86]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半脱产乡干部。
(11)、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
㈧ 退休人员档案丢失停工资合理么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和发放, 档案一般由社会保险机构或者社区、街道、单位保管,因为档案丢失停止发放,可能存在不合法性。退休职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支付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社会保险机构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所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社会保险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㈨ 你好,退休人员失踪期间工资怎么发
退休人员失踪的,不能发放养老金,目前每年都要认证的,因失踪没有认证,便会暂回停发放养老金答。离退休人员因失踪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之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期间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不再予以补发;离退休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家属应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当离退休人员再次出现或家属能够提供其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证明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应补发其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在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期间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也应予以补调。
㈩ 退休工人丢失工资卡怎么补办
1、到你所在地的社保中心退休人员管理柜面,开具‘证明信’;2、拿着‘证明信’到医保卡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挂失;3、拿着‘证明信’到您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去办理新卡;整个时间大概2周左右,在此期间如需住院治疗要从医院开具住院证明,然后到社保中心办理录入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门诊暂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