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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

发布时间:2021-01-10 05:43:07

1. 企业退休年龄是多少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

(1)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国外提高退休年龄的示例

日本没有法定退休年限,2018年通过的新法令规定:劳动者可以在60到70岁之间自选退休年龄,但是选择65岁以上年龄,退休金有适当的提高;但是日本的退休金是从一工作起就开始部分发放的,也就是说,不像中国那样扣除养老金,所以延迟退休对退休后的生活有利。

德国1989年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4岁,现提高到65岁;

丹麦把男女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

美国计划将正式退休年龄从现65岁提高到67、68或70岁;

英国已将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乌拉圭的男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从55岁提高到60岁;

利比亚的男性劳动者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2. 私企如何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私企职工退休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个人信息部分),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盖章确认后,由申请人携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

1、申报

申请人于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

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

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

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的发放退休证,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做出结论;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审核情况反馈单》,退回申报材料。

公示期间,拟退休人员名单及《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对视同缴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传递至缴费确认窗口。

4、缴费核定

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

同时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缴费确认窗口将职工签字确认的《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计算退休待遇。

如果个人在外地参保,需回到本地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需办理参保转移手续,把外地的参保缴费记录转回到本地,要先在外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到本地社保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如果有独生子女证,还需准备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因为有独生子女证的话,在计算待遇的时候,会在原有基数上增加5%的待遇。

(2)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的计算:一般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可以申请退休。如果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与档案记载的年龄不一致,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会依据档案中最先记录的出生时间为准来计算年龄。

对于有的地方,如果本人能够提供以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比如1988年左右办理的身份证或者1992年左右的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时间为1955年,而档案中最早记录的出生时间为1956年,如果这个档案中的最早记录是在1988年或者1992年之后。

那么也可以以1988年的身份证或者1992年的户口本为准计算年龄,因为以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也叫原始档案。还有的地方对于身份证、户口本与档案年龄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情况的处理办法是,以身份证和档案记录中一致的地方为准计算年龄。

缴费年限的计算:参军或者当知青的经历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当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满足15年和达到退休年龄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办理退休。

被征地人员办理退休:被征地的人员办理退休,需要确保准备的材料详实,如与征地单位、政府签订的协议的手续和签章要齐全;有的地方还需要准备征地人员的户籍调查表,包括村、镇和公安局的调查核实登记表。另外,对于被征地农民,还需要在办理退休前对户籍进行农转非。

3. 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却不给办理,请问该怎么办

一、你可以在年龄到达之日停止上班,这样单位要么支付你工资,要么给你办理退休申报,并按规定发放养老金。

二、如果单位既不支付工资,又不办理退休手续,你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样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就会受理了。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明确规定,国家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一、企业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职工离退休后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方法: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局、银行寄汇给本人;出国定居的,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4.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该如何处理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

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4)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5.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5)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者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1、职工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二代身份证原件;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7. 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却不愿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却不愿意退休,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都终止了。

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但是没有包含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且根据法理,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理应退休,且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支付赔偿金。

(7)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办理企业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包括干部)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间。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退休后的赔偿问题,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3、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于劳动者的工资,它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后,所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发到退休人员手中,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或延缓发放。

8. 下岗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怎样办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

7、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8、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

(8)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一、办理退休还需要符合的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申请病退要符合的条件

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一般称之为病退。因病提前退休必须作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申请,而且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者。

(2)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者。

三、职工由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预付,如经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4)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9. 破产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南平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失业安置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的请示》(南劳〔〕综296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辞向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

二、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辞向社会,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审批办法,可按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9)企业退休年龄暂行办理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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